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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0.262095公顷 | 宗地坐落: | **区枢纽**厚德路与**南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 | ||
| 年限: | 50年 | 土地用途: |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 项目名称: | |||
| 划拨价/出让价: | 186.6995万元 | 受让单位: | **** | ||||
| 备注: | 1、受让方必须严格执行该项目建设的控制指标要求(详见江自然资(**)设字〔2026〕7号)。 2、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发改、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3、该宗地的交地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交地时场地平整达到进场施工基本条件,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通水、通电、通路)。 4、该宗地的开工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竣工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6个月内。 5、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地价款。 6、该宗地未设置除土地所有权以外的其他产权,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具备施工设备与人员进场的道路、施工所需的供水和供电等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基本条件。 7、该宗地建设期间产生的多余砂石土按《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多余砂石土管理的通知(2026年修订版)》(新府办〔2026〕18号)文件精神处理。 | ||||||
二、公示期:2026年10月13日 至 2026年10月17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局
单位地址:****门市****中心南路17号
邮政编码:529100
联 系 人:徐小姐
联系电话:0750-****020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