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拟实施家庭素养提优项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选择的原则,现就本项目开展比选工作,择优选定服务承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单位
****
二、项目名称
****家庭素养提优项目
三、项目预算
项目总预算 35 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止。
五、项目服务内容
(一)利用新媒体平台覆盖全旗适龄家庭,每月开展1次线上直播讲座及答疑。年内开展4次线下集中培训,计划培训至少100人次。为广大家长提供优质家庭教育**,通过线上实时答疑,提升家庭教育指导实效。
(二)重点培养3-5名核心人才,辐射带动20-22名家庭教育服务人才。采取“理论+实践+本地化适配”模式,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及实操练习。每月组织学员开展家长讲座、读书会、亲子公益等线下活动。
(三)项目期内组织2期线下主题为“国家的孩子”亲子活动,每期招募40组家庭、每期2天。通过故事分享、观影、与当地“国家的孩子”互动交流,以及赴**及周边地区红色展馆实地教学等形式,开展民族团结与家庭教育活动。每期同步培训3-5名本地家庭教育人才,提升本土队伍主题活动带队能力。
六、供应商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涵盖家庭教育指导,具备家庭教育指导领域服务经验;能提供家庭教育课程体系、家长培训方案及落地执行计划;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项目管理经验。
(三)具有专业丰富的师资储备力量(如教师具备各类专业资质及专业背景),得到社会的良好评价(如媒体报道等)。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项目中选后不得转包。
(五)参选单位应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选及中选资格。
(六)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材料递交要求
(一)报价函经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26年10月19日前邮寄至******(**党政大楼204)。逾期递交、报价无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签字、企业公章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二)请同时提供:1.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服务和项目方案、资质证明、获奖情况、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复印件、新闻报道等);3.按期完成相关业务的能力,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页码,每页加盖印章,形成响应文件一份,密封后按时邮寄,封袋骑缝密封处需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八、比选评审
****小组,按照统一评审标准,对参选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考量服务方案、项目报价、实施能力、过往业绩等因素,择优确定中选单位。评审结果将在公告平台进行公示。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宝勒尔陶古斯 李成龙
联系电话:0479-****614、****578
复审:李文婷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