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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10MACLGGQ98L | 建设单位法人:张红兵 |
| 杨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园区A-01-04/03部分地块、A-01-08/03部分地块 |
| ****废塑料循环利用及塑料制品制造生产项目(一阶段)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市****园区A-01-04/03部分地块、A-01-08/03部分地块 |
| 经度:106.566120 纬度: 29.02051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2-06 |
| 渝(綦)环准〔2024〕00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1-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00 |
| 3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10MACLGGQ98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10MACLGGQ98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3MA60C83JXH | 竣工时间:2026-03-1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两条医用塑料输液瓶(袋)回收利用生产线,一条医用玻璃输液瓶回收生产线,医用塑料输液瓶(袋)造粒机3台(2用1备),常规废塑料回收利用生产线三条,塑料改性造粒机4台(3用1备),20条吹膜制袋生产线,20条注塑生产线,以及一个年处理能力100万吨的综合****中心。 | 实际建设情况:已经完成1条医用塑料输液瓶(袋)回收利用生产线,配备造粒机2台;3条普通塑料生产线,配备造粒机2台和塑料改性造粒机1台;18条吹膜制袋生产线和2条注塑生产线的建设,同时完成配套治理设施的建设。 |
| 无,分阶段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一次性医用塑料输液瓶(袋)回收生产线分为预处理、造粒,其中预处理主要包括人工分拣、破碎、清洗、甩干、分离、脱水干燥、分选等工序。 ②造粒:不同类型的片料分开进行造粒,塑料碎片进入造粒设备,通过电加热方式控制加热温度,加热从而使得塑料碎片成为熔融状态,并通过挤出工序挤出成条状,在相应的控制温度下,PE、PP不会发生分解反应。 ③注塑:注塑生产线采用医用塑料输液瓶(袋)回收利用生产线得到的二级颗粒料(PP/PE)进行注塑加工生产塑料垃圾桶,上料、注塑成型、脱模、检验、印刷和入库; ④吹膜纸袋:吹膜生产线采用医用塑料输液瓶(袋)回收利用生产线得到的二级料(PP/PE)进行吹膜加工生产垃圾袋:上料、热熔,吹膜成型,印刷、切袋成型、检验以及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①一次性医用塑料输液瓶(袋)回收生产线分为预处理、造粒,其中预处理主要包括人工分拣、破碎、清洗、甩干、分离、脱水干燥、分选等工序。 ②造粒:不同类型的片料分开进行造粒,塑料碎片进入造粒设备,通过电加热方式控制加热温度,加热从而使得塑料碎片成为熔融状态,并通过挤出工序挤出成条状,在相应的控制温度下,PE、PP不会发生分解反应。 ③注塑:注塑生产线采用医用塑料输液瓶(袋)回收利用生产线得到的二级颗粒料(PP/PE)进行注塑加工生产塑料垃圾桶,上料、注塑成型、脱模、检验、印刷和入库; ④吹膜纸袋:吹膜生产线采用医用塑料输液瓶(袋)回收利用生产线得到的二级料(PP/PE)进行吹膜加工生产垃圾袋:上料、热熔,吹膜成型,印刷、切袋成型、检验以及入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新****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360m3/d,处理工艺为“格栅+隔油调节+絮凝沉淀+气浮絮凝+水解酸化+两级生物接触氧化+沉淀”,其中污泥排入污泥浓缩槽,经板框压滤脱水后外运处置。****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后排入**。建设1座日处理规模30m3/d的生化池,****处理厂区的生活污水,在食堂含油废水接入生化池前端**1座处理规模为5m3/d的隔油设备,对食堂含油废水进行隔油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后排入**河。 2.废气: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生产线的3台(2用1备)造粒机、常规废塑料回收利用生产线的4台(3用1备)造粒机均设置集气罩收集造粒废气后,经1套“气旋喷淋塔(+自带气雾分离)+高压静电除油+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达标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注塑废气、吹膜废气收集后经一套“UV光氧+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达标后经2号厂房楼顶的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采用低VOCs含量水性油墨,印刷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的产臭单元产生的臭气密闭收集后引至高处自然散排。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执行《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4.固废:各类分选废物外售其他单位回收利用。废滤网、****公司处理后再利用。水性油墨空桶及含油墨抹布、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桶及含油手套抹布等劳保用品、回收废油、废过滤棉、废UV灯管、废润滑油、回收废油、废过滤棉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油脂、餐厨垃圾定期委托取得相关许可证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生化池污泥委托由专业清掏单位定期清掏、处理。设置100 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和50 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落实防护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新****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360m3/d,处理工艺为“格栅+隔油调节+絮凝沉淀+气浮絮凝+水解酸化+两级生物接触氧化+沉淀”,其中污泥排入污泥浓缩槽,经板框压滤脱水后外运处置。****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后排入**。建设1座日处理规模30m3/d的生化池,****处理厂区的生活污水,在食堂含油废水接入生化池前端**1座处理规模为5m3/d的隔油设备,对食堂含油废水进行隔油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后排入**河。 2.废气: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生产线的造粒机、常规废塑料回收利用生产线的4台(3用1备)造粒机均设置集气罩收集造粒废气后,经1套“气旋喷淋塔(+自带气雾分离)+高压静电除油+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达标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PP/PE片料(直接外购)改性/直接造粒生产线的3台造粒机设置集气罩收集造粒废气后经1套“气旋喷淋塔(+自带气雾分离)+高压静电除油+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达标后由1根15 m高的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注塑废气、吹膜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气旋喷淋塔(塔顶自带气雾分离)+蜂窝式油烟净化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达标后经2号厂房楼顶的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采用低VOCs含量水性油墨,印刷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的产臭单元产生的臭气密闭收集后引至高处自然散排。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执行《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4.固废:各类分选废物外售其他单位回收利用。废滤网、****公司处理后再利用。水性油墨空桶及含油墨抹布、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桶及含油手套抹布等劳保用品、回收废油、废过滤棉、废UV灯管、废润滑油、回收废油、废过滤棉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油脂、餐厨垃圾定期委托取得相关许可证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生化池污泥委托由专业清掏单位定期清掏、处理。设置100 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和50 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落实防护措施。 |
| ****废塑料循环利用及塑料制品制造生产项目(一阶段)建成运行后,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和公用工程与环评报告及其批复能保持一致,无明显变动情况。 仅生产废气治理存在变动。 (1)排气筒数量2个增加至3个 因3号废气收集系统有所改变,为增强造粒废气有组织收集且达标排放的要求,仅在3号厂房增加1套造粒废气收集系统和治理措施。造粒废气污染源强较环评阶段未改变,造粒废气污染物排放较环评阶段不增加。 在3号厂房设置2套造粒废气收集系统和治理措施,治理措施与环评阶段保持一致,均为“气旋喷淋塔(塔顶自带气雾分离)+两级活性炭吸附”,是可行技术。医用废塑料造粒生产线造粒废气经处理后分别经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PP/PE塑料片直接造粒生产线造粒废气经处理后分别经DA002排气筒达标排放。 (2)吹膜注塑废气治理措施提升 环评阶段(2024年)的吹膜注塑废气治理措施为“UV光氧+两级活性炭吸附”。2025年,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指出“UV光氧”在VOCs治理方面为低效技术。废气治理设计单位积极响应《指导目录》意见,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将环评阶段的“UV光氧+两级活性炭吸附”提升为“气旋喷淋塔(塔顶自带气雾分离)+蜂窝式油烟净化器+两级活性炭吸附”,污染治理工艺技术提升。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7272 | 3.72 | 0 | 0 | 0.727 | 0.727 | |
| 0 | 0.436 | 2.23 | 0 | 0 | 0.436 | 0.436 | |
| 0 | 0.109 | 0.557 | 0 | 0 | 0.109 | 0.109 | |
| 0 | 0.007 | 0.145 | 0 | 0 | 0.007 | 0.00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53 | 0.163 | 0 | 0 | 0.153 | 0.153 | / |
| 0 | 0.431 | 2.047 | 0 | 0 | 0.431 | 0.431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 | 采用“格栅+隔油调节+絮凝沉淀+气浮絮凝+水解酸化+两级生物接触氧化+沉淀”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污染物监测结果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监测结果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
| 1 | DA001(1#造粒废气排放口)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1套“气旋喷淋塔(+自带气雾分离)+高压静电除油+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 | 项目1#造粒废气排放口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4.50 mg/m3,4.14×10-2 kg/h)、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2.4 mg/m3,2.16×10-2 kg/h)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臭气浓度的排放(最大值为354)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限值要求。 | |
| 2 | DA002(2#造粒废气排放口)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1套“气旋喷淋塔(+自带气雾分离)+高压静电除油+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 | 项目2#造粒废气排放口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6.94 mg/m3,0.128 kg/h)、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2.2 mg/m3,4.20×10-2 kg/h)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臭气浓度的排放(最大值为416)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限值要求。 | |
| 3 | DA003(3#吹膜注塑废气排放口)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一套“气旋喷淋塔(塔顶自带气雾分离)+蜂窝式油烟净化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 | 项目3#吹膜注塑废气排放口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7.47 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6 mg/m3)的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的排放(最大值为478)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限值要求。 |
| 1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选用环保、低噪音型设备;厂房做门窗封闭隔声;合理布局,基础减振 | 验收期间,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达标排放。 |
| 1 | 固废:各类分选废物外售其他单位回收利用。废滤网、****公司处理后再利用。水性油墨空桶及含油墨抹布、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桶及含油手套抹布等劳保用品、回收废油、废过滤棉、废UV灯管、废润滑油、回收废油、废过滤棉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油脂、餐厨垃圾定期委托取得相关许可证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生化池污泥委托由专业清掏单位定期清掏、处理。设置100 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和50 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落实防护措施。 | (1)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污泥 针对生活垃圾,厂区内建立垃圾收运系统,在厂房、办公区及职工宿舍区均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安排清洁人员每天转运至垃圾集中堆存点,园区环卫车外运处置。污水处理污泥委托专业清掏单位定期清掏、处理。 隔油废油脂定期委托第三方打捞,餐厨垃圾设集中收集点收集,废油脂、餐厨垃圾定期委托取得相关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在分选、分拣、破碎、清洗、分离等过程中,将会分离产生一定量的废标签、废瓶盖/瓶塞、废橡胶以及其他不可利用的分选废物,可分类后外售其他单位回收利用;以及造粒机定期更换下来的废滤网,****公司处理后再利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和不合格产品,均在重新破碎后回收利用。对上述一般工业固废,在生产车间内集中分类收集,对于可回收利用的固废(如废标签、废瓶盖/瓶塞、废橡胶以及其他不可利用的分选废物等),定****公司,实现废物的**化利用。 针对一般固废,本项目在厂区内设置一般固废暂存点,面积约为100 m2,对一般固废进行集中收集,定期外运处置。 (3)危险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水性油墨空桶及含油墨抹布、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桶及含油手套抹布等劳保用品、废润滑油、回收废油等。 项目在厂区东侧设置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约50 m2。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了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措施。暂存间设防盗门并上锁,设专人进行管理。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并采取防漏托盘等措施。在转移过程中严格遵守危险固废转移联单制度。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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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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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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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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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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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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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