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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区8号楼改造提升工程(施工)(评定分离)补充通知(第02号)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院区8号楼改造提升工程(施工)(评定分离)(招标编号:****)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中“(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加分( 1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招标控制价40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的得1分”修改为:“(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加分( 1分):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招标控制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的得1分”。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定标方案中“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的得5分。“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招标控制价40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的得5分”修改为:“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的得5分。“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招标控制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的得5分”。
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