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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18MAAC5T0026 | 建设单位法人:高浩宏 |
| 朱梦茹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卫星湖街道星湖大街 999 号 |
| **105平台钻压试采一体化项目(分期验收:**105H井试采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9-陆地矿产**地质勘查(含油气**勘探);二氧化碳地质封存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471-M7471-能源矿产地质勘查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卫星湖街道大**村 |
| 经度:105.894094 纬度: 29.25522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15 |
| 渝(永)环准〔2023〕9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2-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 |
| 6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18MAAC5T002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浩力****公司 |
| 915********589865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5MA5U3A4B22 | 竣工时间:2026-07-2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h-eia.com/show_news.php?newsid=1194 sid=12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主要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完井测试工程(含压裂、放喷试气工段)和试采作业组成,试采页岩气外输不纳入本次环评。 | 实际建设情况:**105平台设计计划实施4口水平井,目前仅实施了**105H井钻井工程及试采工程,其余3口水平井暂未实施。现阶段**105H井钻井工程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本次验收内容为**105平台已实施**105H井试采站场工程内容。 |
| 本次为分期验收,验收范围为已实施的**105H井试采工程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钻井工程结束后,利用原钻井工程井场**无人值守站1座,对**105平台进行试采,设置井口装置区、工艺装置区、排污区和放散区。试采期间单井试采规模为15×104m3/d,平台4口井合计60×104m3/d,试采期限2年,试采页岩气外输不纳入本次环评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钻井工程结束后,利用原钻井工程井场**无人值守站1座,对**105平台进行试采,设置井口装置区、工艺装置区、排污区和放散区。试采期间**105H井设计试采规模为15×104m3/d,实际试采规模约3×104m3/d,试采气经下游CNG站处置后外售,试采页岩气处置及外售不属于本次评价内容及验收范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采气阶段站场工艺设备为高压密闭作业,设置有安全阀控制,正常生产情况下,无废气产生。项目试采期主要废气为检修放散废气。站场在地势开阔的空旷地带设置有一套放散系统,放散管H=15m,检修期间产生的废气经气液分离后通过放散系统直接排放。本项目检修或事故期频率低,放散区位于地势开阔的空旷地带,大气扩散条件良好,故放散废气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工程试采期产生的少量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气田水 采气站场气液分离器产生的气田水在采气站场气田水池(600m3)暂存,优先回用于区域内其他钻井平台压裂等生产建设过程,剩余部分罐车定期转运至**兴****处理站。 根据**地区项目周边已投产的页岩气井生产废水产排规律,单口井试采气田水第一年约7200m3,第二年约200m3,因此气田水产生主要在试采期第一年。本项目4口井第一年试采期气田水产生量约29600m3,单日产生量79m3,气田水池容积600m3,可满足至少7天气田水存储需求。****事业部安排,每周对项目气田水进行转运。因此,本项目气田水池容积满足气田水暂存需求。 (2)生活污水 **采气站场为无人值守站,不涉及生活污水产生。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试采期噪声主要来自站场内的设备等,针对试采期噪声应采取如下污染防治措施: (1)在设备选型时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2)采取合理布局产噪设备。 (3)天然气放散前,应事先及时通知站场附近居民,根据操作规范,放散管周围50m范围内不得有人员靠近。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积极采取措施后周边敏感点环境噪声可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总的来说,上述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试采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除砂岩屑,附着于除砂器内件,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由厂家更换内件时回收处置。 采取以上措施,项目试采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小,措施可行。 5.土壤、地下水环境防治措施 试采期实施分区防渗,气田水池、工艺装置区为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的防渗性能;设置3处地下水监控井及1处土壤环境质量跟踪监测点,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HJ1248-2022)相关要求开展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试采期站内设置SCADA监控与数据采集系统、远程终端单元、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放散系统,井口设置高低压安全截断系统;加强站场巡检,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培训与演练。通过按行业规范要求和环评要求进行风险防范和制定应急措施,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 实际建设情况:(1)大气环境影响调查 运营期在正常情况下,由于天然气密闭输送,项目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废气产生,在装置检修时,需排空装置及管道内的残留天然气,残留天然气通过分离器进行气液分离后引至试采站场东南侧所建的15m高放散管直接排放,当地大气扩散条件良好,大气污染物对周边影响小,运营期未发生大气污染情况。 综上所述,项目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满足竣工验收要求。 (2)水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为无人值守站,故试采阶段气液分离产生的气田水通过排污管线输送至井场外东侧的气田水池暂存,由业主统一调配,目前**105H试采站场试采期间气田水已产生7560.6m3,由业主统一调配,其中5311m3气田水可用于其他平台回用,由罐车运输至嘉探1H、**1H13、**1H33、**1H34、**1H37、**304H等钻井平台配制压裂液;剩余2249.6m3气田水无法回用,转运至******公司、******公司、**市**区****公司****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声环境影响调查 工程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天然气放散前,事先及时通知站场附近居民。 根据现场周边走访及调查,项目运行期间尚无噪声投诉发生。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调查 本采气站场为无人值守,不涉及生活垃圾产生。项目采气站场试采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少量除砂岩屑,由厂家更换内件时回收处置。经现场调查,目前未产生固废。 (5)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试采期间对土壤、地下水的影响主要为项目气液分离产生的气田水在气田水池暂存事故泄漏造成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与项目钻井工程阶段钻井废水、压裂返排液在储液池暂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相同。 根据本次竣工验收调查,建设单位在施工期注重环境管理,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未对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地下水中各项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表2中Ⅲ类标准限值,其中石油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井场周边土壤监测点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风险筛选值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类污染物治理措施有效可行,未对当地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等产生不良影响,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未接到环保投诉情况,无环境遗留问题。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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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气田水池 | 无 | 项目为无人值守站,故试采阶段气液分离产生的气田水通过排污管线输送至井场外东侧的气田水池暂存,由业主统一调配,目前**105H试采站场试采期间气田水已产生7560.6m3,由业主统一调配,其中5311m3气田水可用于其他平台回用,由罐车运输至嘉探1H、**1H13、**1H33、**1H34、**1H37、**304H等钻井平台配制压裂液;剩余2249.6m3气田水无法回用,转运至******公司、******公司、**市**区****公司****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 无 |
| 1 | 放散管 | 无 | 运营期在正常情况下,由于天然气密闭输送,项目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废气产生,在装置检修时,需排空装置及管道内的残留天然气,残留天然气通过分离器进行气液分离后引至试采站场东南侧所建的15m高放散管直接排放,当地大气扩散条件良好,大气污染物对周边影响小,运营期未发生大气污染情况。 | 无 |
| 1 | 设备噪声 | 无 | 工程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天然气放散前,事先及时通知站场附近居民。 | 无 |
| 1 | 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油罐区、燃烧池、应急池、储液池、清洁化操作平台等设为重点防渗区,定期对地下水及土壤进行跟踪监测 | 项目试采期间对土壤、地下水的影响主要为项目气液分离产生的气田水在气田水池暂存事故泄漏造成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与项目钻井工程阶段钻井废水、压裂返排液在储液池暂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相同。 |
| 1 | 固体废物处置要求。废水基泥浆、水基岩屑、沉淀罐污泥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运**化处置;废弃包装材料收集后回收利用;油基岩屑、废油及含油沾染物等危险废物交由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置。 | 本采气站场为无人值守,不涉及生活垃圾产生。项目采气站场试采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少量除砂岩屑,由厂家更换内件时回收处置。经现场调查,目前未产生固废。 |
| 1 | 生态防治要求。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优化施工组织方式;施工区、耕植土堆放区等采取挡墙、排水沟等水保措施;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开展植被恢复和复垦。 | 经现场调查,站内已由水泥地坪铺设。经现场调查了解得知,区域生态功能未受到较大影响。经调查,建设区域内植被恢复良好,生态功能未受到影响,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
| 1 | 环境风险防范要求。站场设置应急池、污水截流沟及隔油池,场内设置排水沟及雨污切换阀,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 经现场调查,工程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1)严格按照《气田集输设计规范》(GB50349-2015)、《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规程》(SY/T 6186-2020)、《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 50493-2019)、《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SY/T 5225-2019)等相关行业规范进行设计、施工、检验和作业。保证材料、设备质量和施工质量。 (2)试采工艺设备已设置按照规范要求设置井口地面安全截断系统,井口设置高、低压安全截断阀,管线上设紧急截断阀。同时已设置采用先进的截断阀系统,将截断反应时间和截断时间控制在最小,减少风险事故的页岩气泄漏量。 (3)站场已设置安装避雷和防静电设施,保证报警设施完好无损,并定期检查接地电阻和避雷设施,以确保其完好性。场站应安装可燃气体报警仪,并定期检查报警系统工作是否正确,通过自动控制系统进行监控、报警。 (4)站场配备相应的风险防范和应急设施、物资,如放散管、灭火器、消防设施、警示标志、逃生门、风向标等。站场周围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告知附近居民可能性危险、危害及安全注意事项。站场围墙上应设置醒目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吸烟、明火等标识、标语。 (5)站场在通过自动控制进行监控、报警、控制的前提下,应定期人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护、保养、更换,防止法兰阀门泄漏、管线腐蚀泄漏、设备机体泄漏。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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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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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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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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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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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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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