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发改节能〔2026〕5号
****关于15000吨/年高温聚酯二期(10000吨/年)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15000吨/年高温聚酯二期(10000吨/年)建设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委员会令〔2025〕第31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粤发改规〔2026〕9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万通****公司15000吨/年高温聚酯二期(10000吨/年)建设项目(项目代码:****)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基本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降碳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开发区石化九路177号,总投资约22000万元,预计2027年5月投产;该项目为生产厂房配套的生产线设备建设,在原有高温聚酯合成技术上进行工艺优化,以羟基芳香酸、芳香二酚、芳香二酸、醋酸酐等主要原料,采用直接熔融聚合法工艺,扩建生产规模为年产10000吨高温聚酯的生产装置。
三、用能工艺。项目采用直接熔融聚合法,工艺流程包括浆料配制工序、酯化工序、缩聚工序、增粘工序和辅助系统。
四、用能设备。
(一)主要设备。1台粉体投料系统(单机功率60kW)、3台浆料调配槽搅拌器(单机功率30kW)、1台醋酸储罐电伴热(单机功率15kW)、1台醋酸管道电伴热(单机功率15kW);3台酯化反应器搅拌器(单机功率30kW)、6台热媒循环泵电机(单机功率7.5kW、二级能效)、2台缩聚反应器搅拌器(单机功率90kW)、1台缩聚反应器搅拌器(单机功率30kW);3台液环罗茨泵电机(单机功率30kW)、6台切粒水泵电机(单机功率22kW);3台切粒机系统(单机功率80kW)、6台熔盐输送泵电机(单机功率15kW)、3台熔盐电加热器(单机功率650kW)、3台熔盐储罐电加热器(单机功率100kW)、3台管电伴热(单机功率10kW)、2台真空端煅烧炉(含尾气风机)(单机功率60kW)、4台导热油泵(单机功率7.5kW)、4台转鼓(单机功率22kW)、2台液环真空泵(单机功率22kW)、2台液环罗茨泵(单机功率45kW)、1台冷水机(单机功率15kW)、2台转鼓预热器(单机功率90kW)、2台冷冻水泵电机(单机功率15kW)、1台冷水机(单机功率30kW)、2台脱盐水循环泵(单机功率30kW)、2台脱盐水循环泵(单机功率11kW)、1台淋洗液循环泵(单机功率30kW、二级能效)、1台尾气风机(单机功率37kW)。
(二)辅助设备。本项目压缩空气、脱****公司现有公辅系统;新增2台凉水塔(单机功率15kW、二级能效);3台循环水泵(单机功率37kW、二级能效)。
五、计量器具。
对电力、蒸汽、天然气、新鲜水、循环水、压缩空气和氮气等能源和耗能工质配备能源计量器具。项目外购能源电力、蒸汽、天然气、新鲜水、氮气进入厂区时进行一级计量,项目厂房设置二级计量器具,用来计量高温聚酯项目具体消耗的能源和耗能工质,电力、天然气设置三级计量。
六、项目建成后能源消费和碳排放主要指标。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8249.87 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963.86万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339.77万标准立方米、年蒸汽消耗量不高于1.9524万吨。项目高温聚酯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824.99千克标准煤/吨。
项目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高于21114.42吨二氧化碳,其中直接排放量不高于6572.48吨二氧化碳,间接排放量不高于14541.94吨二氧化碳。项目高温聚酯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不高于2.111吨二氧化碳/吨,单位增加值碳排放量不高于0.7875吨二氧化碳排放量/万元。
七、项目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降碳措施基础上,应加强和改进以下节能降碳工作:
(一)工艺节能降碳。
1.采用先进的水下切粒技术替代传统造粒工艺。水下切粒工艺物料挤出后立即在水中被旋转切刀切断,水流不仅冷却并固化颗粒,防止其粘连变形,更有效抑制切割过程中的粉尘产生;同时水流作为天然的降噪、抑尘介质,使整个切粒过程中密闭环境中进行,噪音和粉尘排放显著降低,可提升生产效率及产品纯度,收率超过95%。
2.电动机作为工业生产中的核心动力设备,其能效直接影响整个系统的能源消耗。变频节能技术通过调节工作频率、优化电压、采用矢量控制及实现宽频调速等手段,可显著提升电动机能效,降低能耗。共33台设备采取变频调速技术,节电量可达115.06万kWh/a,年节能量为141.41tce(当量值),降低二氧化碳排放508.45tCO2/a。
3.采用直接熔融聚合法生产工艺,减少固相聚合增粘环节,具有反应周期短、流程简化的显著优势,可有效降低项目能源消耗;部分高端牌号在一步法基础上增设干燥增粘工序,满足产品粘度和分子量分布要求。同时,项目配备DCS自动控制系统,可实现全反应过程的精准控制,并根据市场需求灵活切换生产不同牌号的高温聚酯树脂。
(二)辅助及附属生产设施节能降碳。
1.厂区10kV电源由当地高石站提供,通过采用高效变压器、优化供配电网络布局、选用高效节能电气设备及实施智能照明控制等系统性措施,可降低供配电系统损耗和终端用电能耗,提升了全厂电力利用效率。
2.项目采用UPS不间断电源作为备用电源,供电时间30min。厂区备有600kW柴油发电机作为应急电源,****工厂二级负荷供电及部分生产工段临时供电。
3.项目各建筑物根据现场条件,分别设置分配电室或配电柜。****中心变配电室(10/0.4kV)采用放射式方式直接供电。为保障高压系统操作的可靠性,高压开关柜的操作与控制电源采用直流220V,并同步安装必要的电力计量装置。
(三)建筑节能降碳。
1.项目建筑设计采用合适的窗墙面积比例、合理设计窗户遮阳,充分利用保温隔热性能好的玻璃窗,做好围墙的保温隔热措施,改善建筑的保温隔热性能。项目传热系数及太阳得热系数根据《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 51245-2017)的规定进行设计。
2.项目设计门窗间距适当,留有自然通风口,促进室内气流循环,改善室内热环境。设置升降式百叶帘和百叶护窗:百叶帘既可以升降,也可以调节角度,在遮阳和采光,通风之间达到平衡;百叶护窗的功能类似于外卷帘,在构造上更为简单,为推拉的形式。
(四)能源计量和管理。
1.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25)等标准,健全能源计量、监测管理制度,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2.配备的电表、新鲜水、蒸汽等介质的计量器具,精度等级应满足《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25)要求。
3.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相关要求接入全省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和碳排放情况报告。
(五)其他要求。
1.项目建成投产后,应认真执行国家、省节能降碳政策要求,积极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并综合采取碳排放配额交易、项目碳排放等量替代等措施减少项目碳排放。
2.项目应优先选用能效碳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碳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
3.加强能源和碳排放管理,对企业能耗、碳排放进行实时记录、监测和分析。
八、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生产装置、用能设备、工艺技术路线、主要产品品种及其他方面节能报告、节能审查意见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请按照《**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粤发改规〔2026〕9号)第二十二条规定执行。
九、请**万通****公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我局按规定组织开展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
十、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万通****公司按《**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项目节能降碳相关情况进行验收。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以及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节能审查验收的,责令限期整改。
十一、****发展局积极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工作,加强用能与碳排放预算精细化管理,为**市后续新增项目建设腾出能耗与碳排放空间。
十二、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两年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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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信息化局、****环境局,**供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