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医保政策宣传电视开机广告服务项目的公告

审批
海南-文昌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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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2026-10-14 08:23
标 题: 关于公开遴选医保政策宣传电视开机广告服务项目的公告
文 号:发布日期: 2026-10-14 08:23
备案登记号: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关于公开遴选医保政策宣传电视开机广告服务项目的公告

为全面普及医疗保障**政策,拓宽医保宣传覆盖面、提升政策知晓率,打通医保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切实保障群众参保缴费、待遇享受、基金监管、便民服务等医保**举措落地见效。经研究,我局决定对医保政策宣传电视开机广告服务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优质服务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具备服务能力的合法合规企业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医保政策宣传电视开机广告服务项目

2. 业主单位:****

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年12月31日

4. 项目预算:人民币15万元元(含税包干价,包含素材制作、平台投放、运维保障、效果反馈等全部费用)

5. 服务地点:**市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本次项目依托辖区电视机顶盒开机弹窗广告**,开展常态化医保政策公益宣传,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 广告投放服务

依托本地广电电视开机,实现辖区全域电视用户全覆盖投放。用户电视开机后自动弹出医保宣传画面,单条广告展示时长15秒,全屏高清展示,无跳过弹窗、无遮挡,确保宣传内容直观醒目、触达有效。根据医保重点工作节点,常态化滚动投放宣传内容。

2. 宣传内容制作服务
****工作部署,承接宣传素材优化、排版设计、画面制作工作。宣传内容主要涵盖: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新生儿参保、异地就医报销、门诊慢特病、基金监管、长护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及工作动态。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按需更新宣传画面、海报素材。

3. 运维与保障服务

建立常态化运维机制,保障广告投放全程稳定、无卡顿、无断投、无错投。及时响应我局素材更新、内容替换、暂停投放等工作需求,一般内容更新24小时内完成上线。定期排查投放终端故障,保障全域投放覆盖率、有效触达率。

4. 数据反馈与成效汇报
服务商需按月、按阶段向我局提交宣传服务台账,包含投放覆盖户数、投放时长、等数据,定期报送宣传成效简报,配合我局完成宣传工作考核、资料归档等工作。

5. 附加公益服务

结合医保普法宣传、**便民主题,配合我局重大宣传节点,免费提供适量加播、轮播频次提升等公益增值服务,助力医保宣传提质增效。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与本次遴选的服务商,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资质要求,所有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加盖公章:

1. 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广播电视媒体宣传服务等相关业务,具备独立履约能力。

2. 具备本地有线电视开机广告独家或合法授权投放资质,拥有辖区全域电视终端投放权限,能够提供广电平台**授权证明材料,杜绝二次转包、违规投放。

3. 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政府采购不良记录,信用状况良好,可提供信用查询报告。

4. ****机关、事业单位公益宣传服务经验或有同类政务宣传、医保宣传**案例者优先。

5. 拥有专业的设计、运维、对接服务团队,能够快速响应我局工作需求,保障项目高效、规范落地。

四、遴选方式及评审标准

本次项目采用公开遴选、综合评分、择优录取的方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参选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综合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选服务单位。有效报名单位不足3家的,按相关规定实行竞争性谈判或单一

五、申报材料要求

各参选单位须按要求整理全套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一正一副)密封装订,封面标注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逾期、缺项、未密封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具体包含: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广电平台投放授权证明;

3. 企业信用查询报告、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4. 同类政务宣传服务案例合同、成果证明材料;

5. 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服务保障方案、运维应急预;

6. 项目详细报价清单(含税包干明细);

7. 售后服务、周期汇报、应急响应等承诺函;

8. 参选单位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报名及材料递交时间

1. 公告公示期:3个工作日

2. 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 17:00(逾期不予接收)

3. 递交地点:****605室

七、其他事项

1. 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参选单位自行承担材料编制、现场参与等全部参选成本。

2. 所有参选材料必须真实合法,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参选及中选资格,如实记录其信用状况。

3. 中选单位须在收到中选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对接洽谈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4. 项目履约期间,我局将对服务质量、投放效果、运维响应情况全程监督考核,考核不合格可终止**。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斯君

联系电话:****5839

办公地址:**市文城镇文蔚路55号6楼605

咨询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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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4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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