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服务区充电桩项目监理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服务区充电桩项目监理服务
2.2项目编号:****
2.3采购内容及范围:**服务区充电桩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等工作。
2.4合同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即01合同包
2.5最高询比限价:3.89万元
2.6服务地点:**服务区(G10绥满高速K606+160上行、K606+220下行)。
2.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0天(注:上述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供应商按上述日期进行响应,最终以签订合同的日期及相关条款为准)
2.8质量要求:监理服务工作质量须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电力
工程、****电站相关现行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对项目工程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监理,确保本项目实体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监理资料完整、规范,满足档案归档、电力并网验收及审计相关要求。
3.对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
(2)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安装专业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项目机构其他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和监理人员培训证书,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注:以上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注册类人员需证企相符,提供近期连续3个月(2026年7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2023 年 10 月 1 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签订服务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 1个充电桩类型项目的业绩。标书代写
(4)信誉要求:
①近三年(2023年10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询比采购活动(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标书代写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询比采购活动(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③供应商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询比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④供应商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com/)中被列入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以**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5)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6)三年(2023年10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标书代写
① 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 违反法律法规或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不允许分包。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5日0时00分至2026年10月20日0时00分。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com/)进行操作。
注:①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数字证书线上办理,CA办理咨询电话:0451-****0005;电子标服务
②意向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用和支付平台使用费,若出现同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询比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询比保证金
6.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13时30分(**时间)。供应商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交投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开启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7.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进行签到,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文件开启情况。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w.****.cn/)、**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com/)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区管委会大楼8楼801室
联 系 人:李钢
电 话:176****7333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新阳路508-9号1单元26层4号
联 系 人:宋女士
电 话:187****6909
10.监督部门和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公司
联 系 人:张显阳
电 话:188****0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