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赣县大队赣县区13处路口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改造项目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4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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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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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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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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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01
二、合同名称:**区13处路口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改造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区13处路口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址:**市**区杨仙大道1号

联系方式:181****2133

供应商(乙方):****

地址:**省**市**区文清路1号

联系方式:189****706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区13处路口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改造项目 1(批) ¥8,346,421.31 ¥8,346,421.31 4.1验收标准 ①到货验收: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现场后,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共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形、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中标供应商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货物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以及安装、测试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 ②最终验收:****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中标供应商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③在此期间,中标供应商在采购人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且已含在总价中。 4.2验收程序和方法 ①中标供应商自检 货物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完毕后,要求中标供应商对所有货物的性能进行自检,检验结果必须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技术要求以及合同中相关条款要求,同时向采购人提供自检记录。 ②验收与最终验收 中标供应商自检后,****小组按采购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货物进行验收,同时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家具有检验资质的相关部门、单位、机构对中标产品的质量、性能进行检验,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货物参数与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不一致,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4.3验收时中标供应商必须派代表参加。

合同金额: 8,346,421.31元,大写(人民币):捌佰叁拾肆万陆仟肆佰贰拾壹元叁角壹分

履约期限:2026年10月15日至2027年04月14日

履约地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10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10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合同.pdf

****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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