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及**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现对“**县平海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一期)”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并征询利益相关者对**县平海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一期)在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平海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一期)
2.拟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县平海镇咸台村东侧、Y706环岛公**侧,总占地面积约11.14亩。
3.建设内容:项目主要作用为生活垃圾压缩转运,设计转运量规模为150吨/日,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项目地块西侧及北侧进行场平及边坡开挖,对高边坡进行支护,建设钢筋砼雨棚1个,污水池1组,西侧大门1个,西侧道路1条。二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项目地块东侧进行场平及边坡开挖,增设中转站绿化,建设东侧大门1个、垃圾中转站建筑建筑约415平方米、****活动室建筑约297平方米;修****广场,配备3套垃圾压缩配套设施,1套污水处理配套设施。
4.项目建设工期:180个日历日。
5.项目投资规模:项目分两期投资,总投资金额为1996.1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44.8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6.21万元、预备费用95.05万元。一期总投资金额为798.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30.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0.33万元、预备费用38.04万元。二期总投资金额为1197.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14.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5.88万元、预备费用57.01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公示征求项目涉及的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对项目实施在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三、公示期
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27日(共14个日历天)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内,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周边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为保障各方意见的有效性,请如实提供个人真实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电话及地址)。
评估主体:******执法局
联系地址: **县**街道**大道741号
联系人:罗燕辉,联系电话:0752-****219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市**县**新村**大街113号
联系人:黄荣光,联系电话:0752-****156
评估单位:鹏信工程****公司
联系地址:**市**区彩田路与福中路交汇处瑰丽福景大厦3#楼14、15层
联系人:唐庆,联系电话:158****5621,E-mail:****@qq.com
******执法局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