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盘活公办养老服务**,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服务中心采用公建民营模式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委托运营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地址:**巴丹****丹**路以东(原养老院)
建设规模:现有养老床位,配套餐厅、活动室、厨房、库房、消防等配套固定资产,现有设施设备齐全。
二、服务内容
运营主体须落实公办养老兜底保障职能,优先保障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在满足兜底对象入住前提下,空余床位面向社会开放,优先接收经济困难孤寡、失能、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结合**实际拓展养老相关服务业态,保障基本养老服务持续稳定供给。
三、运营方准入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社会组织;
2.具备与本项目服务内容、运营规模相匹配的经济实力;
3.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良好;
4.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失信惩戒记录。
四、报名时间、提交资料及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需提交资料(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①法人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报名时提供);
③养老服务相关运营业绩证明材料;
④无失信记录证明、无重大违法违规书面承诺函;
⑤项目初步运营方案(包含服务体系、人员配置、设施维护投入、收费方案、兜底保障实施方案等内容)。
报名地址:****4楼403室
联系电话:0483-****185
五、有关要求
1.委托期限。委托运营期限1—10年,运营期满考核合格可按程序续签。
2.资产使用费。运营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合同约定每年定额缴纳国有资产设施使用费用。
3.扶持政策。运营期间可按规定享受国家、自治区及盟、旗相关养老扶持政策。
4.运营模式。公建民营,阿右****事务局提供现有场地及固定资产,资产所有权不变,全权委托运营方开展养老服务;运营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履行行业监管、年度考核职责。
六、**方式
面议。公开招募期间,意向单位可前往****现场咨询洽谈,全部权责、细则以最终签订的委托运营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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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