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按照《自然**部 ****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 号)等文件精神及省、****工作部署要求及我县工作需要,我县城镇开发边界拟突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的9.6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新增规模,需在2026年12月底前完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实施评估、调整相关工作。现形成了《**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年) 实施评估报告》,将《**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年) 实施评估报告》的具体情况予以公告。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年) 实施评估报告》有意见或者建议,均可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我局空间规划科反映,并注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年) 实施评估报告》意见建议”字样。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意见征求时间内未收到反馈意见视为无异议。
意见征求时间: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21日
单位联系地址:****201室
电子邮箱:****838150@qq.com
自然**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成碧 182****2875
技术单位联系人:刘方135 9544 5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