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地震预警信息终端租赁服务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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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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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地震预警信息终端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市长**路558号

中标金额:壹拾万零捌佰元整(¥100800.00元),其中1400.00元/年/台

评审总分:93.5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县地震预警信息终端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按文件约定完成相应工作及相关服务。

服务要求: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工作及相关服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3年。

服务标准: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工作及相关服务。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军琳、李梅、张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双方协商确定;代理费: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或**三辰****公司提出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政务中心大楼2楼或**市**县定城镇长征西路桃花北苑13幢S261室(商铺),联系电话:183****7044或138****6936。

异议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政务中心大楼2楼

联系人:刘文静

联系方式:183****7044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三辰****公司

地址:**市**县定城镇长征西路桃花北苑13幢S261室(商铺)

联系人:周彬彬

联系方式:138****6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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