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10月13日1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3日—10月19日(5个工作日)。
1. 申报企业从企业端申报:https://eia.****.cn/#/eia
2. 执行新表格式,并附工程师到现场影像、照片(坐标定位),环评原件合同。
3. 另纸质报批本报告表,送2本及全本电子档word(含附件、附图相关资料),报****生态环境局系统报批。
| 项目名称 | 炉渣综合利用 | |||
| 建设地点 | **市戴南镇茅山工业集中区张陈公**侧 | |||
| 建设单位 | ||||
| 项目基本 概况 | ****成立于2016年9月9日,经营范围为不锈钢钢渣粉碎加工,金属制品、金属材料销售。再生**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本项目租用现有工业厂房3400平方米,购置破碎机、棒磨机、摇床、螺旋分级机、脱水机、皮带输送机等生产设备,预计形成年处理工业炉渣六万吨的处理能力。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筛分、破碎工序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仅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厂。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指标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排放要求。出水水质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C类出水要求,棒磨、摇****处理站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中“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生产。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 受理日期 | 2026年10月13日 |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先生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91生态环境局窗口 |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19日 反馈邮箱:****@163.com |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