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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到会情况和表决结果通知 (2026)苏1023破13号-管012-1号 2026年8月24日,****法院根据****银行****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公司****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9月1日依法指定******公司****公司的管理人。 ****法院召集,2026年10月13日15****法院五号法庭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一、到会情况 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4户,债权总金额为2,547,168.96元,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2,547,168.96元。 出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4户,参会债权人代表的债权金额合计2,547,168.96元,参会债权人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合计2,547,168.96元,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金额的100%。 二、表决结果 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案具体情况拟定的《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原则性方案》和《非现场方式议事规则》提请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管理人发出表决票4张,收回4张,其中:同意4张,同意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100%,其所代表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表决通过。 2.《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管理人发出表决票4张,收回4张,其中:同意4张,同意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100%,其所代表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表决通过。 3.《破产财产分配原则性方案》,管理人发出表决票4张,收回4张,其中:同意4张,同意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100%,其所代表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破产财产分配原则性方案》表决未通过。 4.《非现场方式议事规则》,管理人发出表决票4张,收回4张,其中:同意4张,同意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100%,其所代表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非现场方式议事规则》表决通过。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做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法院裁定撤销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债权人申请撤销债权人会议决议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管理人联系方式:****开发区扬子江中路438号8楼,******公司 153****3675。 特此通知。 ******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