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砖)厂、搅拌站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及调试公示
****现有项目于2019年编制了《****砂石厂、****搅拌站建设项目》,并于取得环评批复(那环审[2019]76号),已批准建设规模为:年生产砂石约20000m3/a;建设300m2制砖车间一间,并设露天堆场2800m2,年产砂石实心砖10万块;建设150m2****搅拌站1套,外购砂石进行商品混凝土生产,年产商品混凝土约3万m3;于2022年6月组织开展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取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报告竣工验收。鉴于现有废气、废水处理措施不完善,****拟对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措施进行整改,同时,****针对市场需求,在原厂址范围内利用现有的1条砂石生产线、1条制砖生产线、1条混凝土生产线,拟增加成品砂石料、商业混凝土、机制砖生产规模,同时拟新增一条水稳层生产线。砂石料、商业混凝土、机制砖生产线产品现有生产设备能够满足生产要求,此次扩建该三条生产线设备设施保存不变,仅厂能增加,项目扩建后,年产成品砂石6万m3,年产机制砖100万块,商品混凝土5万m3/a;本次改扩建新增一条水稳层生产线,增加一套水稳层生产设备,年产水稳层1万m3。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于2025年9月16****环境局批复,批复文号:那环审〔2025〕63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1、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2、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因此,我公司按照该要求对该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1)工程竣工时间和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主体工程竣工时间:2026年5月24日。
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1日。
(2)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市**县夏曲镇
联 系 人:明吉扎西
联系电话:135****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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