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0000MB****741U/2026-01043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行政许可 |
| [ 发布机构 ] | ****环境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10-14 | [ 发布日期 ] | 2026-10-14 |
****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1014
****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4日—2026年10月20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163.com,传真:023-****1941,通讯地址:**市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威铭镍铬表面处理生产线技改项目 | **市****开发区****科技园2幢11单元 | **** | ******公司 | ****通过购买**市****开发区****科技园(以下简称“科技园”)2幢11单元标准厂房,建有1条2.16万平方米/年自动挂镀化学镍线、1条4.725万平方米/年2.5米自动挂镀硬铬线、1条5.985万平方米/年3.5米自动挂镀硬铬线、1条2.52万平方米/年自动挂镀锡线、1条退镀线,其中退镀线仅用于处理2条挂镀硬铬线的不合格产品及挂具。 ****威铭镍铬表面处理生产线技改项目拟在现有厂区2层架空层内**1条5.5万平方米/年自动镀镍铬生产线,拆除现有1条2.16万平方米/年自动挂镀化学镍线,镀镍铬生产线表面处理产品为摩托车前叉。项目配套建设槽边过滤净化系统,纯水制备系统、空压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化学品仓库、5个容积为0.5立方米的车间废水收集池、来料及成品存放区、危险废物贮存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等依托厂区已建设施,供水、供电、污水处理站等依托****科技园区已建设施。 项目总投资120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的29.2%;不新增劳动定员;采用两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项目未批先建,镍铬生产线主体基本已完成建设,****环境局于2026年6月15日出具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铜环不罚〔2026〕10号)。 | (1)大气环境:**镀镍铬生产线产生的废气采取“整线围挡+双侧槽边抽风+顶部抽风”,其中镀铬工序产生的废气经**2套“铬酸雾废气净化塔”废气处理系统处理,铬酸雾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后经**2根28米高排气筒排放;除油、镀镍工序产生的废气经**1套“酸雾净化塔”处理,氯化氢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后经**28米高排气筒排放。作为“以新代老”措施,对现有2条挂镀硬铬线及退镀线新增“整体围挡”,并拆除现有2套酸雾废气净化塔和1套酸雾净化塔,现有2条挂镀硬铬线镀铬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项目**的2套“铬酸雾废气净化塔”废气处理系统处理,现有2条挂镀硬铬线除油工序、退镀线除油及酸洗工序、挂镀锡线除油及镀锡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项目**的1套“酸雾净化塔”处理。项目厂房外设置2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该****科技园及****开发区范围,超出区域为地表水体淮远河。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项目实施后全厂生产废水主要包括生产线的各类清洗废水、散水、废气净化塔废水、纯水制备系统浓水等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产生量合计约19.51立方米/天,与项目实施前相比减少0.22立方米/天,其中纯水制备系统浓水回用于生产线除油后水洗工序。项目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生产废水按照前处理废水、络合废水、混排废水、含镍废水、综合废水进行分类收集,项目实施后全厂前处理废水6.86立方米/天、含铬废水9.56立方米/天、含镍废水1.77立方米/天、综合废水0.58立方米/天、混排废水0.02立方米/天,与项目实施前相比前处理废水、综合废水、混排废水分别减少2.14立方米/天、2.93立方米/天、0.04立方米/天,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分别新增3.98立方米/天、0.91立方米/天。全厂各类废水分别进入厂区现有容积分别为0.5立方米的前处理废水、含铬废水、含镍废水、综合废水收集池、混排废水收集池,再通过明管及专管输送至厂房1****园区设置的废水收集罐,再通过****科技园废水处理站处理。环评预测,****科技园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处理**处理废水处理系统剩余处理能力361立方米/天、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剩余处理能力218立方米/天、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剩余处理能力140立方米/天、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剩余处理能力319立方米/天,混排废水处理系统剩余处理能力86立方米/天,剩余处理能力能够满足项目处理需要。****处理站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总镍,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总铬、六价铬,混排处理系统出口总镍、总铬、六价铬排放应满足《**市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QSES 02-2017)要求,废水总排口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总锡、总铜、总锌、总铁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要求。****处理站在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出口设置了总镍自动监测装置;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出口设置了总铬、六价铬自动监测装置;废水总排放口已设置了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镍、总铬、六价铬自动监测装置;科技园废水总排放口流量、总镍、总铬、六价铬等自动监测设备及****流量自动监测设备应实现与生态环境监控平台实质性、常态化稳定联网。 (3)地下水:项目生产废水管网采用明管及专管设计,**镀镍铬生产线架空设置;厂房2层整个生产车间(含危险废物贮存库、液态类化学品库房、废水收集池等)、1层化学品库房等已采取重点防渗,其中危险废物贮存库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采取防渗措施,其余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依托科技园现有5个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土壤:项目土壤污染途径包括大气沉降、垂直入渗、地面漫流等。通过采取废气治理、生产废水输送管道明管及专管设计、车间防腐防渗、设置事故水收集系统等措施后,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带来的影响可以接受。****于2025年12月拆除了1条2.16万平方米/年自动挂镀化学镍线,拆除后的生产设备、槽液及配套辅助设施全部出售给******公司再利用,拆除工作完成后厂房内不存在遗留环保问题。 (5)声环境: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为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后,厂房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带来的影响可以接受。 (6)固体废物:项目实施后,全厂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槽液及槽渣、槽边过滤系统废滤芯及滤渣、废活性炭、废沾染化学品的包装材料、沾染毒性物质的废棉纱手套等,产生量合计约46.11吨/年,与项目实施前相比减少72.02吨/年,分类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占地面积8.3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实施后,全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不合格产品、纯水制备废滤膜等,产生量合计约4.5吨/年,与项目实施前相比新增0.5吨/年,经现有占地面积8平方米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理处置。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全厂生活垃圾产生量约0.92吨/年,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带来大的影响。 (7)环境风险:项目大气环境风险潜势为Ⅲ级,地表水、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镍铬生产线架空设置,并整体设置接水托盘;**废气净化塔下均设围堰;铬酸回流管道采用耐强氧化管材,并在管线进入厂房处设置托盘;现有化学品仓库、危险废物贮存库均已整体设置托盘;现有车间内已设置1个容积0.5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科技园事故废水收集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站设有容积300立方米的含铬废水事故池、容积220立方米的含镍废水、容积1140立方米的综合废水事故池及2座容积50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兼事故废水收集池),雨水管网设有雨污切换装置,可满足事故废水收集需要;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采取以上措施,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总量控制:项目实施后,全厂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铬、六价铬排放总量分别为0.293吨/年、0.031吨/年、0.003吨/年、0.575千克/年、0.144千克/年,与实施前相比,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分别增加0.128吨/年、0.005吨/年、0.001吨/年,总铬、六价铬分别减少0.261千克/年、0.024千克/年。 | **市****委员会核发《**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602-500151-07-02-806742)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
| 2 | 电池钢壳滚镀镍自动线项目 | **巨科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租赁加工区21#厂房1层 | 重固辰(**)****公司 | **环科源****公司 | 固辰(**)****公司电池钢壳滚镀镍自动线项目(以下简称拟建项目)选址于**巨科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租赁加工区21#厂房1层车间进行建设,主要建设2条自动滚镀镍生产线(1#线、2#线),1#滚镀镍生产线电镀规模为8万平方米/年,2#滚镀镍生产线电镀规模为12万平方米/年,并配套建设相关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1#、2#滚镀镍生产线表面处理工件均为电池钢壳,生产工艺基本一致,主要生产工序包括预脱脂、脱脂、酸洗、镀镍、电化学漂白、中和、钝化、电解钝化、中和、封闭、烘干等。 拟建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10%;劳动定员20人,采用一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 (1)大气环境:拟建项目两条生产线的废气均采取“整线围挡+双侧槽边抽风+顶吸”方式进行收集。1#滚镀镍生产线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通过1根18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氯化氢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要求。2#滚镀镍生产线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通过1根18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氯化氢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要求。拟建项目废气处理塔应设置pH自动监测装置、独立电表和自动加药装置。拟建项目厂房外设置2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采取以上措施,拟建项目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拟建项目纯水制备系统浓水和蒸汽冷凝水回用于生产。拟建项目外排废水主要包括各类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拖把清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等,产生量合计约53.35立方米/天。拟建项目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废水按照前处理废水、含铬废水、含镍废水、混排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分别进入标准厂房废水收集池,再通过明管及专管****处理厂处理。其中,前处理废水产生量约22.59立方米/天,含铬废水产生量约14.28立方米/天,含镍废水产生量约15.08立方米/天,混排废水产生量约0.5立方米/天。****处理厂外排废水总铬、六价铬、总镍排放应满足《**市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OSES02-2017)要求,其余污染物排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要求后排入滑滩子河。****处理厂正在实施含铬废水提标改造项目,计划2026年11月实施完成,含铬废水提标改造项目完成后,拟建项目废****处理厂处理可行。加工区在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出口设置了流量、总镍自动监测设备,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出口设置了流量、总铬、六价铬自动监测设备,加工区废水总排放口设置了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总铬、六价铬、总镍等自动监测设备,****处理站废水自动监测设备及固辰(**)****公司废水流量自动监测设备应实现与生态环境监控平台实质性、常态化稳定联网。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废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拟建项目生产废水管网采用明管及专管设计,电镀生产线架空设置,车间废水收集池架空设置,将整个生产车间作为重点防渗区,其中危险废物贮存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采取防渗措施,其他重点防渗区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依托加工区现有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拟建项目废水排放对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4)土壤:拟建项目土壤污染途径包括大气沉降、垂直入渗、地面漫流等。通过采取废气治理、生产废水输送管道明管及专管设计、车间防腐防渗、设置事故水收集系统等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5)声环境: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空压机、泵类等,噪声源强80~90分贝。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带来的影响可以接受。 (6)固体废物:拟建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各类废槽液及槽渣、废滤芯、沾染危化品和危险废物的包装物、车间废拖把等,产生量合计约101.705吨/年。拟建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于在生产车间内设置的面积为9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拟建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不合格品、未沾染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包装物、纯水制备废吸附介质、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等,产生量合计约3.3吨/年,暂存于拟建项目在车间设置的面积为9平方米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拟建项目综合环境风险潜势为Ⅱ级,采取的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包括:生产线架空设置,每条生产线设置分区托盘,架空层上两条生产线设置一个整体托盘;危险废物贮存库、液体化学品仓库等设置接液盘及围堤;废气处理喷淋塔、车间废水收集池等均设置接水盘;依托加工区事故废水收集处理系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采取以上措施,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总量控制:拟建项目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铬、六价铬排放总量分别为0.801吨/年、0.128吨/年、0.008吨/年、0.887千克/年、0.222千克/年。 | **市****委员会核发《**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607-500152-04-01-989255)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