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尚湖景区停车配套服务,满足游客及周边群众电瓶车充电需求,提升景区公共服务水平,****(以下简称“尚湖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电瓶车充电桩**经营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诚邀具备相应资质与实力的优质企业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3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以协议为准)。
尚湖景区1号停车场、4****停车场指定区域。
1.1号停车场电瓶车停放处设置电瓶车充电口位20个;
2.4号门员工电瓶车停放处设置电瓶车充电口位20个;合计48个充电口位。****公司现场指定为准。
1.尚湖公司提供上述场地及电源接入条件。
2.**方负责电瓶车充电桩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施工、调试、验收及日常运营、维护、更新,并承担人员、设备、施工、维护、保险等全部相关费用。
3.****停车场内的任何施工、布线、搭建行为,****公司报备,经同意后方可实施,不得影响景区正常运营和停车秩序。
4.设备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具备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防雨防雷及消防等安全功能。
5.充电收费标准须明码标价,****公司备案。
电瓶车充电服务及相关配套服务。
1.电费:单价为1元/kwh(其中0.11****公司收取的场地管理费用),按实际用电量以双方认可的计量电表为准结算,尚湖公司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2.结算方式:电费按季度结算,具体以正式**协议为准。
3.**方须统一收取充电费用,并建立规范台账,****公司核查。
1.申请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且该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失信记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2.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承诺书;
3.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全责任事故,需提供书面承诺书;
4.具备充电桩项目投资、建设或运营经验,可提供相关项目**证明文件;
5.拥有专业运营管理团队,具备设备安装、维护及安全管理能力;
6.需提供项目经营方案,明确设备选型、收费标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报名);
4.企业简介及过往运营案例(含充电桩、停车场配套等相关项目运营经验证明材料);
5.项目经营方案(含设备选型、收费标准等);
6.履约承诺书(明确承诺遵守本公告全部约定及后续**协议条款)。
八、报名及联系方式
欢迎符****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17:00前致****公司洽谈具体**细节,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联系地址:**市太公路1号
项目联系人:张佳英
联系电话:0512-****9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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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