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中心拟对重点保护对象所在群落的防火防旱用的灌溉设备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自然保护区灌溉设备采购
二、项目地点
**县银杉公园银杉王景点
三、项目采购内容
重点保护对象所在群落的防火防旱灌溉设备(详情见附件)。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
****自然保护区灌溉设备采购预算80000.00元,超出该预算控制价的竞标报价无效。
五、****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
六、响应须知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供应商可提供信用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备查。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进行响应(资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资料有效且合格后方能参与响应):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递交的,须一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报价清单原件(加盖公章)。以上全部资料采用 A4 纸装订,使用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封口及中缝处应当加盖密封章或加贴密封条。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资料,采购人有权予以拒收。
七、响应时间
2026年10月13日起至2026年10月16日18:00止。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市金秀县金秀镇功德路95号****四楼生产技术科
九、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十、公告媒体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十一、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
地址:****市金秀县金秀镇功德路95号。
联系人:覃琨 电话:0772-****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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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