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区2026年第四季度教育基建、校舍修缮改造、校园附属设施提质等项目落地实施,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零星修缮、配套采购项目招投标流程,保障项目招标工作合法合规、高效有序开展。****拟通过议标方式,择优确定1家服务单位,承担本局2026年第四季度教育基建项目招标代理专项服务工作。现将有关议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市**区2026年第四季度教育基建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2. 项目业主:****
3. 服务地点:**市**区辖区内
4. 服务内容
本批****小学、幼儿园校舍**、改扩建、外墙修缮、运动场地提质改造、校园附属配套工程等教育类基建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主要工作内容:招标方案策划、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编制、审核、修改、挂网发布;依法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服务;现场开评标组织、秩序维护、流程管控;及时受理、答复、处置投标人质疑与异议;负责招投标全过程资料收集、整理、汇编、归档;全程配合主管部门、财政、审计、纪检等各级检查督查;熟练完成**公共**交易平台电子化招投标全流程操作,直至项目中标公示完结、中标通知书发放、合同备案、全套招投标档案完整移交业主为止。标书代写
5. 资金来源:上级教育专项补助资金、地方财政统筹资金。
6. 服务周期:自接收单项项目委托之日起,至该项目招投标工作全部办结、资料完整归档、所有后续配合工作完成止。
7. 取费方式:服务费参照国家及**壮族自治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相关标准执行,由参选单位结合市场行情及服务内容自主合理报价。本项目设置服务费最高限价,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参选单位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本项目招标代理履约责任。
2. 已在**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完成登记备案,熟练掌握**房建工程、修缮项目、小额采购项目电子化招投标交易流程及政策要求。
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丰富的工程招标代理从业经验,熟悉教育系统基建、校舍修缮类项目招投标规则;团队配备不少于5名专职从业人员,人员在岗稳定,需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 近3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至少具备2****学校基建、校舍改扩建或校园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佐证)。
5. 参选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近3年内无招投标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投诉败诉、无行业不良处罚记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严禁挂靠、转包、变相分包代理业务,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及中选资格。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全部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装订)
所有资料统一整理成册、页码齐全、装订规范、密封包装。密封袋封面标注: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封口加盖单位公章。具体材料如下:
1. 议标报名函;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报名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备案截图;
5. 项目负责人简历、从业经验证明、团队专职从业人员清单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6. 近3年内教育类基建、校舍改造项目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2项合同复印件);
7.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及无重大违法违规、无招投标不良行为承诺书;
8. 正式报价函(明确计费费率、报价依据、全流程服务方案、时效承诺、档案归档承诺、质疑处置及迎检配合承诺)。
备注:本次报名不接受邮寄、快递、电子版材料,仅接受现场密封递交。材料缺失、装订不规范、未密封、逾期递交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报名及材料递交安排
1. 报名及资料递交时间: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 递交地点:****项目办
3. 公告发布渠道:本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五、议标评审及中选确定方式
1. 本次由****党组班子开展集体综合评议,采用综合评议法,综合考评参选单位备案资质、教育类项目业绩、团队配置、电子化操作能力、服务方案、报价合理性、履约信誉、迎检配合度、问题处置效率等方面择优评审。
2. 本次择优确定中选服务单位1家,作为我局2026年第四季度教育基建项目定点招标代理服务单位。
3. 若资格审查合格参选单位不足3家,经采购人集体研究同意后,可继续开展议标评审工作。
4. 中选****教育局公示栏或官方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服务单位并开展委托服务。
六、其他事项
1. 参选单位对所提交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全权负责,存在弄虚作假、虚报业绩、挂靠参选、违规报名等行为的,一律取消参选及中选资格,并列入本局不良服务单位名录,限制参与本局后续所有项目服务竞选。
2. 参选单位自行开展项目研判、资料编制、参选筹备等工作,所有参选费用自行承担,无论是否中选,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补偿费用。
3. 中选单位须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招投标法律法规及教育系统项目管理要求,高效、合规完成全流程代理工作,依法依规积极配合配合业主整改、答疑、迎检、审计对接等各项工作,确保项目招投标零差错、零投诉、零违规。
4. 本次议标不收取报名费、资料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78-****316、137****5806
联系地址:**市**区金**路3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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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