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起始价(RMB): | 150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RMB): | 4103万元 | 距报价开始时间: | 天时分秒 |
| **** | 地块所在行政区划:**市 | |
| 2026-09-30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2026-10-20 16:00:00 | |
| Label | 挂牌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Label | |
| 2026-10-21 09:30:00 | 拍卖竞价时长:分钟 | 拍卖类型:现场拍卖 |
| 无底价 | 限时竞价:现场拍卖 | |
| **经开区新月路东侧、象****侧〔**片区XC11-01-06(A)地块〕 | 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
| 150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4103万元 | |
| 暂未录入万元/亩 | 出让面积:136.76(亩) | |
| 建筑密度: | ||
| 绿地率: |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遂自然资规公〔2026〕14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政府批准,****决定对以下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附件)。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市政务服务和公共**交易服务网(http://www.****.cn)及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需在2026年9月29日9:00至2026年10月19日16:00,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交易服务网提交申请,并根据网页提示完成报名。网上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16:00。此次拍卖只接受网上报名。若非竞买人本人交纳保证金,需在打款时备注说明实际参与的竞买人名称、项目名称。标书代写
经网络电脑系统自动审查,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由网络系统给予申请人确认信息(具体操作见网页提示)。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于2026年10月20日9:00前到**市政务服****服务中心(**市**新区东升路38****中心五号花瓣乘15号电梯上四楼)提交书面申请资料,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领取号牌,按规定参加拍卖活动。
除明确要求需提供的报名资料外,竞买者必须提供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取消其竞买资格。
六、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6年10月20日9:30在**市政务服****服务中心(**市**新区东升路38****中心五号花瓣四楼拍卖大厅)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土地出让价款的缴款期限详见《2026年**市市本级第三次拍卖出让土地情况表》(见附件)。
2.本次拍卖设有保底价。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女士、刘女士
联系电话:0825-****033 0825-****750
联系地址:遂****事务中心(**省**市**区**东路6号,****第二办公区二楼)
九、说明
1.竞买者必须登录**市政务服务和公共**交易服务网自助注册并设置账号和密码。
2.竞买者在网上注册、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咨询**市政务服务和公共**交易服务网(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825—****909、010—****3801)。
附件:2026年**市市本级第三次拍卖出让土地情况表
****
2026年9月28日
附件
2026年**市本级第三次拍卖出让土地情况表
| 序 号 |
地块 位置 |
面积 |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
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方式 |
出让起始价(万元/亩) |
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
| 规划 用地 性质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控制高度 |
||||||||
| 1 |
**经开区新月路东侧、象****侧〔**片区XC11-01-06(A)地块〕 |
91174.18m2(136.76亩) |
城镇住宅 用地70年 |
二类居住用地 |
≤1.8 |
≥35% |
≤30% |
≤35m |
拍卖 |
150 |
4103 |
1.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至成交价款总额的50%,12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2.业主委员会管理用房、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公厕等建筑物,按规划设计条件建设,建成后无偿移****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2 |
市**新区**北路以北、香林北路以南(HD02-12-01地块) |
69289.93m2(103.93亩) |
城镇住宅 用地70年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1.2 |
≥35% |
≤30% |
≤24m |
拍卖 |
165 |
3430 |
1.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至成交价款总额的30%,12个月内缴纳至成交价款总额的50%,24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2.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服务站、养老服务设施等建筑物,按规划设计条件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管理委员会。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补充公告
遂自然资规公〔2026〕18号
我局于2026年9月30日发布了2026年**市本级第三次拍卖出让公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遂自然资规公〔2026〕14号),对市本级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
现对原公告内容作如下补充公告:
一、原公告中五“申请人需在2026年9月29日9:00至2026年10月19日16:00,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交易服务网提交申请,并根据网页提示完成报名。网上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16:00”,改为“申请人需在2026年9月30日9:00至2026年10月20日16:00,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交易服务网提交申请,并根据网页提示完成报名。网上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16:00”;原文中“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于2026年10月20日9:00前到**市政务服****服务中心(**市**新区东升路38****中心五号花瓣乘15号电梯上四楼)提交书面申请资料”,改为“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于2026年10月21日9:00前到**市政务服****服务中心(**市**新区东升路38****中心五号花瓣乘15号电梯上四楼)提交书面申请资料”。标书代写
二、原公告中六“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6年10月20日9:30在**市政务服****服务中心(**市**新区东升路38****中心五号花瓣四楼拍卖大厅)举行”,改为“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6年10月21日9:30在**市政务服****服务中心(**市**新区东升路38****中心五号花瓣四楼拍卖大厅)举行”。
原公告的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