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粤林协作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妇联拟开展“石榴籽一家亲﹒奋斗者”妇女工作者学习交流活动,以公开比选方式择优确定第三方承接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石榴籽一家亲﹒奋斗者”妇女工作者学习交流活动
项目内容及规模:
(1****妇联主席“领头雁”培训〔30人,8天(含往返),**省〕;
(2)“石榴籽一家亲奋斗者”**市家庭教育指导骨干赴**交流学习活动〔12人,7天(含往返),**省〕。
服务要求:承接机构需完整承担两项活动的方案细化、课程设计、师资邀请、组织实施、食宿交通、现场教学、安全保障、成果总结、资料归档等全流程服务;赴粤交流学习须对接**省当地**,落实参访点位、交流研讨、外出研学等全部组织保障工作;负责拍摄宣传照片、视频及活动宣传。
项目金额:最高限价50万元(含税)。
实施周期:2026年10-11月,具体实施时间以双方签订服务合同为准。
二、参选单位资格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中包含相关经营范围。
2.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具备近3****机关、群团组织培训或外出研学交流项目实施业绩,****妇联业务、家庭教育、民族团结进步等授课的师资力量,具备外省交流活动统筹对接能力。
4.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项目。
三、提交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全部加盖单位鲜章,密封报送)标书代写
1.公司简介,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2.近3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3.实施方案:两个培训(活动)方案,应包含整体实施思路、课程框架、师资配置、赴粤交流学习安排、人员出行安全预案、应急处置、成果产出等内容。
4.报价单:总报价单及两个培训(活动)报价单。
5.信用资质证明材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无失信及违法违规承诺函等。
密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密封处加盖单位鲜章。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20日18:30(5个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市德吉路38号****办公室306
3.联系人:李文雅,联系电话:****145/180****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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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