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改社〔2026〕102号
关于新****保护中心建设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民政局:
你所报来的《关于申请批复新****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建议书等资料收悉。****财政局出具了资金来源审核意见、县民政局出具了行业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民政局承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职能,****救助站仅可兼顾少量未成年人临时安置,缺乏心理室、团体辅导室等专业功能空间。****中心,落实县级未成年人保护法定兜底责任,填补县域专业化未成年人庇护救助场所空白。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原则同意你单位实****学校建设项目,项目编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社区新阳路。
三、项目建设单位:****民政局。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综合楼总建筑面积3277.64㎡,综合楼占地面积472.68㎡,主体结构共7层,内设床位100张。土建工程采用装配式框架结构,装配率达到30%,并配套建设室内外给排水、消防、电气、装饰工程、绿化等基础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本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1700万,地方配套资金300万。
六、有关要求
1.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规划选址、用地预审、节能审查等手续,完善相关支撑材料后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2. 严禁以项目建议书批复代替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严禁未批先建。
3. 做好资金筹措方案,严控建设成本,杜绝超概算建设,落实建设项目各项管控要求。
七、项目建设相关情况公示
根据相关规定,发改局批准项目建议书之后,要求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项目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本批复内容,公示期为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延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建设有异议、意见或建议的,可通过来电、****发改局实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署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公示期内征集的主要意见和建议将及时送项目单位作为编制和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参考。
联系单位:****改革局
联系邮箱:****@163.com
联系电话:153****1555
联 系 人:罗曦
****改革局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