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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建设局、******管理局、****园区规划建设局,各施工图审机构:
为贯彻落实《**市推进“好房子”建设实施方案》(阜政办〔2026〕8号)安排部署,规范我市“好房子”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管理,提高“好房子”施工图设计审查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施工图审查机构要明确“好房子”审查内容,遵循体现“好房子”住宅特征、保障住宅安全和性能、便于审图操作原则,严格执行《住宅项目规范》(GB55038-2025)《**省好房子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市“好房子”技术导则(试行)》等标准,对施工图执行“好房子”技术标准情况进行审查。
二、施工图审查要聚焦当前住宅品质存在的关键问题,以解决人民群众居住痛点和现实需求为导向,将防开裂、防水、防串味、保温、隔声、电梯等设计措施纳入审查要点。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填写《“好房子”施工图重点审查表》,对审查发现不符合“好房子”技术标准的施工图,督促设计单位整改至满足要求。
三、加强“好房子”设计变更管理。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设计的,严格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46号)第十四条等有关规定执行,且不得变相降低质量标准。
四、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履行“好房子”施工图设计审查监管职责,将“好房子”设计审查质量纳入年度施工图审查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强监督检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肃处理。
本通知由****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试行2年,试行期间国省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表(“好房子”设计审查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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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