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裕安区淠河景观大道下穿宁西铁路桥建设附属工程(强电、弱电、自来水管网迁移及道路接线等)”的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4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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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淠河景观大道下穿宁西铁**建设附属工程(强电、弱电、自来水管网迁移及道路接线等)
项目编号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3********00449XQ-****1008-000847-0
信息发布时间 2026-10-14 11:04:04
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方式 估算价(万元)
1 ****001 **市**区淠河景观大道下穿宁西铁**建设附属工程(强电、弱电、自来水管网迁移及道路接线等) 公开招标 547.441258
澄清与修改公告信息

关于“**市**区淠河景观大道下穿宁西铁**建设附属工程(强电、弱电、自来水管网迁移及道路接线等)”的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市**区淠河景观大道下穿宁西铁**建设附属工程(强电、弱电、自来水管网迁移及道路接线等) (项目编号:****)做如下答疑澄清:

一、招标公告中“合同估算价:569.00万元”更正为“合同估算价:547.441258万元”。

二、提问:请问关于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时间认定这一块的内容是以“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表”里的“自2021年9月1日以来”时间为准还是以“商务文件评审说明”中要求的“近五年是指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为准标书代写

回复:2.2.2(2)商务文件详细评审中项目经理业绩时间要求是自2021年9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望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本答疑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

******公司

2026年10月14日

澄清与修改文件信息
电子件名称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澄清与修改公告 **市**区淠河景观﹒﹒﹒变更公告.pdf
澄清与修改公告附件 无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 无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正文 无

招标文件预公示意见建议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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