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北站南广场地下空间广告位出租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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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地下空间广告位出租 公开招标 2026-10-14

采购单位: ****

获取文件时间: 2026-10-14 14:00 - 2026-10-21 23:59

开标时间: 2026-11-04 09:00标书代写

招标地点: **省/**市/**区

详细地址: ****广场


****广场地下空间广告位出租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广场地下空间广告位出租,采购人(出让方)为****,该项目已具备出让条件,****广场地下空间广告位出租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 采购项目简介

2.1 项目编号:****

2.2 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 租赁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4 地点:位于**高铁北站。

2.5 本项目最低起租价:****245元/年,含增值税。

3 供应商申请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6)具备广告经营相关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相关内容即可);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询比采购活动。

(8)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受让方)(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9)与出租方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纠纷的主体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3.2 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原**方优先承租特别约定

3.3.1 本项目原广告位运营**方参与本次询比采购,在综合得分相同且年租金含税报价完全一致的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优先承租权仅作为并列情形下排序规则,不设置加分,不得改变综合评分法“得分高者优先”的基本原则。

3.3.2 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须同时全部满足下列条件,任一条件不满足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

(1)按采购公告要求完成平台注册、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2)按时足额缴纳响应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

(3)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完整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标服务

(4)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实质性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商务、技术要求;

(5)响应文件中提交完整有效的《优先承租权申请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3.3.3 优先权行使规则:

① 若各供应商综合得分不相同: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优先承租权不予启用;

② 若综合得分相同,但年租金报价不一致:报价高者优先排序,优先承租权不予启用;

③ 仅当综合得分完全相同且年租金含税报价完全一致时,满足行使优先条件的原**方直接列为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若无符合行使优先条件的原**方,则由采购人现场抽签确定排序。

3.3.4 优先承租权仅适用于本次询比采购,提交申请函不代表原**方必然成交,成交结果严格按照本采购文件综合评分评审规则执行。

3.3.5 原**方身份由采购人****出具书面认定证明,作为采购档案留存,评审小组以此作为识别依据。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1、供应商可在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21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可登入**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缴纳平台使用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未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未注册的投标人须先完成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

备注:

(1)具体注册事宜可登录**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om)查看“常见问题专区”;

(2)相关问题也可拨打咨询电话:400-8566-100(注册咨询电话,21:00前),咨询QQ:****583988、****28657、****922569;

(3)以上手续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完成,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获取招标文件及参加投标的,责任自负。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盖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om),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标书代写

备注:

(1)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须使用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投标工具(含驱动)可在**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任意页面右侧“投标客户端”点击下载。

(2)投标人进行投标需要提前远程办理CA数字证书(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不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只需会员审核通过即可,上传投标文件时需要启用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网站“常见问题专区”栏目。

(3)在**省国有企业采购服务平台已办理且还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无需重新办理,可直接参与项目及其他项目的投标活动。

(4)**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支持两种CA数字证书,即:实体CA、移动CA,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按需办理。

(5)全流程电子化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400-8566-100(注册咨询电话,21:00前)或咨询在线客服(QQ:****583988、****28657、****922569)。

5.2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4日09时00分。

5.3开标地点:**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

5.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可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5.5若出现电子投标文件MAC信息相同的,一律视同串通投标,相关投标均无效。

6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并于截止时间之前登入网上开标大厅,现场开标后进行投标文件线上解密,解密时长为60分钟,未于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单位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单位。

7 为规范本项目采购交易流程,保障平台有序运行,现将**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收费标准明细公示如下:

(1)报名阶段的平台使用费

1.项目金额0—50万元(不含),按照50元/投标人收取;

2.项目金额50(含)-100万元(不含),按照100元/投标人收取;

3.项目金额100(含)-200万元(不含),按照200元/投标人收取;

4.项目金额200万元(含)以上,按照300元/投标人收取。

(2)成交后的平台技术服务费

1.单笔交易金额0—10万元(含),按照成交金额的0.4%向中标企业收取;

2.单笔交易金额10万—50万元(不含),按照成交金额的0.6%向中标企业收取;

3、单笔交易50万元(含)及以上,按照成交金额的0.8%向中标企业收取(封顶1万元)。

本次公示的**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报名阶段平台使用费与成交后平台技术服务费,均为平台运营及技术服务相关费用,与采购代理机构收取的招标代理费分属不同费用类型,二者计费依据、收取主体、用途均不相同,互不关联。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 )

√ **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om)

□ 其他媒介: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出让方):****

地 址:**省景德****发展中心五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88****5021

采购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省**市**区宝龙世家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52****2783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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