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项目名称:****购买不动产继承公证调查服务项目
三.招标项目概况
为落实《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省、市不****工作部署,有效化解继承登记审查风险、减轻群众办事负担,针对群众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且案情复杂、登记机构自身调查力量不足的业务,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购买专项调查服务,依托公证机构专业核查能力前置核验材料真实性与合法性,保障不动产继承登记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公证费按件计算。
四.预算经费:20万元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申请理由:
(一)主体法定唯一,采购依据充分。****是**市唯一依法设立的公证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涉及**市不动产的公证事项,必须向****申请办理。本项目依法只能由****承接,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法定条件。
(二)服务连续稳定,流程档案统一。本项目自2018年起由****持续提供服务,已形成成熟业务流程、统一服务标准与完整档案体系。若更换供应商,将出现档案断层、标准冲突、历史业务复核困难等问题,易引发登记错误与法律风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可实现服务无缝衔接,保障登记工作持续稳定。
(三)专业能力过硬,风险防控有效。****具备法定公证资质,公证员均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拥有专业调查团队与成熟核查渠道,可高效开展亲属关系认定、遗嘱核实、人事档案与司法文书调取等工作,能有效防范虚假材料、遗漏继承人等风险。作为中立第三方机构,公信力强,可充分保障继承人合法权益与登记安全。
(四)履约成效显著,区域做法成熟。**市内各区县均通过采购公证辅助服务防控继承登记风险,多年运行成效稳定;本次缩减服务范围、仅保留复杂业务调查,既节约财政资金,又持续落实便民**举措,具备实施必要性。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
地址:**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座12楼
八.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联系地址:**市**大道617号
联系人:褚女士 联系电话:0573-****8667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地址:**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幢22楼)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0573-****2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