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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向社会购买服刑人员、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2026年度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序列号:ZFCG202****9015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二节 评分标准 评分细则 价格部分标书代写 | (一)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二)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磋商报价。磋商基准价及磋商报价以最后报价(二轮报价)为计算基础,评审价格即落实价格扣除优惠等政策调整后的最后报价(二轮报价)。(四)根据财库〔2026〕2 号《****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lt;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lt;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lt;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标书代写 | 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10%。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本项目执行统一价格标准,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本项目报价统一填写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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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大道18号
联系方式:158****1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省**市**大道6****商贸城8区8206号
联系方式:185****2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婧
电 话:185****202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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