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巨鹿段)建设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审批
河北-邢台-巨鹿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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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段)建设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9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能源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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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堤村乡薄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1号地位于你村村东(**:薄庄村;南至:薄庄村;西至:薄庄村;北至:薄庄村)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委员会《关于**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13〕1048号),用于**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段)建设项目。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062公顷,其中农用地0.0062公顷(其中其他园地0.0062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87万元/公顷(5.8万元/亩),计0.5394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

(三)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办公室关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巨政办字〔2026〕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0.1079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政府(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现状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10月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浩楠联系电话:150****8988

地 址:****政府

附件:1. 征地范围图

2. 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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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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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堤村乡贾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2号地位于你村村西(**:贾庄村;南至:贾庄村;西至:贾庄村;北至:贾庄村)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委员会《关于**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13〕1048号),用于**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段)建设项目。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062公顷,其中农用地0.0062公顷(其中耕地0.0062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87万元/公顷(5.8万元/亩),计0.5394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三)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

(三)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办公室关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巨政办字〔2026〕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0.1079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政府(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现状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10月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浩楠联系电话:150****8988

地 址:****政府

附件:1. 征地范围图

2. 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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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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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堤村乡贾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3号地位于你村村西(**:贾庄村;南至:贾庄村;西至:贾庄村;北至:贾庄村)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委员会《关于**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13〕1048号),用于**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段)建设项目。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096公顷,其中农用地0.0096公顷(其中耕地0.0042公顷、其他林地0.0054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87万元/公顷(5.8万元/亩),计0.8352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四)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

(三)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办公室关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巨政办字〔2026〕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0.1670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政府(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现状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10月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浩楠联系电话:150****8988

地 址:****政府

附件:1. 征地范围图

2. 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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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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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堤村乡贾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四、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4号地位于你村村西(**:贾庄村;南至:贾庄村;西至:贾庄村;北至:贾庄村)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委员会《关于**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13〕1048号),用于**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段)建设项目。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062公顷,其中农用地0.0062公顷(其中其他园地0.0062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87万元/公顷(5.8万元/亩),计0.5394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五)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

(三)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办公室关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巨政办字〔2026〕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0.1079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政府(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现状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10月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浩楠联系电话:150****8988

地 址:****政府

附件:1. 征地范围图

2. 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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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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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堤村乡刘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五、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刘家庄村;南至:刘家庄村;西至:刘家庄村;北至:刘家庄村)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委员会《关于**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13〕1048号),用于**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段)建设项目。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062公顷,其中农用地0.0062公顷(其中水浇地0.0062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87万元/公顷(5.8万元/亩),计0.5394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六)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

(三)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办公室关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巨政办字〔2026〕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0.1079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政府(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现状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10月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浩楠联系电话:150****8988

地 址:****政府

附件:1. 征地范围图

2. 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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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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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堤村乡田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六、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6号地位于你村村东(**:田庄村;南至:田庄村;西至:田庄村;北至:田庄村)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委员会《关于**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13〕1048号),用于**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段)建设项目。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062公顷,其中农用地0.0062公顷(其中耕地0.0043公顷、其他园地0.0019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87万元/公顷(5.8万元/亩),计0.5394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七)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

(三)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办公室关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巨政办字〔2026〕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0.1079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政府(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现状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10月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浩楠联系电话:150****8988

地 址:****政府

附件:1. 征地范围图

2. 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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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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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堤村乡田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七、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7号地位于你村村东(**:田庄村;南至:田庄村;西至:田庄村;北至:田庄村)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委员会《关于**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13〕1048号),用于**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段)建设项目。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084公顷,其中农用地0.0084公顷(其中耕地0.0084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87万元/公顷(5.8万元/亩),计0.7308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八)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

(三)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办公室关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巨政办字〔2026〕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0.1462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政府(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现状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10月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浩楠联系电话:150****8988

地 址:****政府

附件:1. 征地范围图

2. 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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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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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堤村乡乔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八、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8号地位于你村村东(**:乔庄村;南至:乔庄村;西至:乔庄村;北至:乔庄村)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委员会《关于**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13〕1048号),用于**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段)建设项目。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062公顷,其中农用地0.0062公顷(其中耕地0.0062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87万元/公顷(5.8万元/亩),计0.5394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九)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

(三)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办公室关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巨政办字〔2026〕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0.1079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政府(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现状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10月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浩楠联系电话:150****8988

地 址:****政府

附件:1. 征地范围图

2. 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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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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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堤村乡东佛寨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九、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9号地位于你村村东(**:东佛寨村;南至:东佛寨村;西至:东佛寨村;北至:东佛寨村)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委员会《关于**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13〕1048号),用于**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段)建设项目。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096公顷,其中农用地0.0096公顷(其中耕地0.0096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87万元/公顷(5.8万元/亩),计0.8352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十)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

(三)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办公室关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巨政办字〔2026〕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0.1670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政府(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现状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10月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浩楠联系电话:150****8988

地 址:****政府

附件:1. 征地范围图

2. 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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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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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堤村乡东佛寨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十、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10号地位于你村村东(**:东佛寨村;南至:东佛寨村;西至:东佛寨村;北至:东佛寨村)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委员会《关于**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13〕1048号),用于**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段)建设项目。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062公顷,其中农用地0.0062公顷(其中耕地0.0062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87万元/公顷(5.8万元/亩),计0.5394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十一)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

(三)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办公室关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巨政办字〔2026〕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0.1079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政府(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现状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10月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浩楠联系电话:150****8988

地 址:****政府

附件:1. 征地范围图

2. 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

2026年9月9日


****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堤村乡东佛寨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十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11号地位于你村村东(**:东佛寨村;南至:东佛寨村;西至:东佛寨村;北至:东佛寨村)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委员会《关于**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13〕1048号),用于**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段)建设项目。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062公顷,其中农用地0.0062公顷(其中耕地0.0062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87万元/公顷(5.8万元/亩),计0.5394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十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

(三)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办公室关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巨政办字〔2026〕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0.1079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政府(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现状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10月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浩楠联系电话:150****8988

地 址:****政府

附件:1. 征地范围图

2. 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

2026年9月9日


****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镇老马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十二、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12号地位于你村村西(**:老马庄村;南至:老马庄村;西至:老马庄村;北至:老马庄村)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委员会《关于**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13〕1048号),用于**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段)建设项目。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062公顷,其中农用地0.0062公顷(其中耕地0.0014公顷、沟渠0.0048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130.5万元/公顷(8.7万元/亩),计0.8091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十三)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

(三)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办公室关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巨政办字〔2026〕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0.1618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政府(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现状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10月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孙丽宁 联系电话:139****0619****政府)

地 址:**县**镇黄巾大道168号

附件:1. 征地范围图

2. 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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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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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镇老马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十三、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13号地位于你村村西(**:老马庄村;南至:老马庄村;西至:老马庄村;北至:老马庄村)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委员会《关于**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13〕1048号),用于**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段)建设项目。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062公顷,其中农用地0.0062公顷(其中耕地0.0062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130.5万元/公顷(8.7万元/亩),计0.8091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十四)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

(三)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办公室关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巨政办字〔2026〕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0.1618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政府(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现状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10月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孙丽宁 联系电话:139****0619****政府)

地 址:**县**镇黄巾大道168号

附件:1. 征地范围图

2. 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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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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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十四、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14号地位于你村村东(**:****社区;南至:****社区;西至:****社区;北至:****社区)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委员会《关于**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13〕1048号),用于**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段)建设项目。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062公顷,其中农用地0.0062公顷(其中耕地0.0062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130.5万元/公顷(8.7万元/亩),计0.8091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十五)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

(三)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办公室关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巨政办字〔2026〕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0.1618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政府(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现状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10月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浩楠联系电话:150****8988

地 址:****政府

附件:1. 征地范围图

2. 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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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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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十五、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15号地位于你村村东(**:****社区;南至:****社区;西至:****社区;北至:****社区)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委员会《关于**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13〕1048号),用于**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段)建设项目。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062公顷,其中农用地0.0062公顷(其中其他林地0.0062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130.5万元/公顷(8.7万元/亩),计0.8091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十六)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

(三)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办公室关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巨政办字〔2026〕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0.1618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政府(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现状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10月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浩楠联系电话:150****8988

地 址:****政府

附件:1. 征地范围图

2. 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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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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