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行员工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于2026年10月13日进行了开标、评标工作,根据招标文件和评标细则的规定,经全体评委认真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 中标候选人顺序 | 投标人名称 | 项目 | 含税分项单价报价(元/月/工作量) | 税率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分行本部员工食堂运营服务(含配餐) | 39800 | 6% |
| **区同城支行员工食堂运营服务(含配餐) | 17500 | |||
| 准格尔支行员工食堂运营服务(含配餐) | 10900 | |||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
| 服务地点:本部员工食堂位于**市**区科创大厦三层;**区同城支行员工食堂位于**市**区君泰华府三期1-1012底商;准格尔支行员工食堂位于**市**薛家湾镇和谐小区7号楼二楼。 | ||||
| 付款方式:服务费按季结算,根据验收情况,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费用类型为福利费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上季度服务费。 | ||||
| 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如相关法规、规范发生更新变化,以最新发布的最高标准执行。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酒店****公司 | ****分行本部员工食堂运营服务(含配餐) | 41700 | 1% |
| **区同城支行员工食堂运营服务(含配餐) | 18500 | |||
| 准格尔支行员工食堂运营服务(含配餐) | 11400 | |||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
| 服务地点:本部员工食堂位于**市**区科创大厦三层;**区同城支行员工食堂位于**市**区君泰华府三期1-1012底商;准格尔支行员工食堂位于**市**薛家湾镇和谐小区7号楼二楼。 | ||||
| 付款方式:服务费按季结算,根据验收情况,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费用类型为福利费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上季度服务费。 | ||||
| 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如相关法规、规范发生更新变化,以最新发布的最高标准执行。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乾悦智达****公司 | ****分行本部员工食堂运营服务(含配餐) | 41800 | 3% |
| **区同城支行员工食堂运营服务(含配餐) | 18500 | |||
| 准格尔支行员工食堂运营服务(含配餐) | 11500 | |||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
| 服务地点:本部员工食堂位于**市**区科创大厦三层;**区同城支行员工食堂位于**市**区君泰华府三期1-1012底商;准格尔支行员工食堂位于**市**薛家湾镇和谐小区7号楼二楼。 | ||||
| 付款方式:服务费按季结算,根据验收情况,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费用类型为福利费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上季度服务费。 | ||||
| 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如相关法规、规范发生更新变化,以最新发布的最高标准执行。 | ||||
公示期限: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17日。
如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内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采网、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同步发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联系人:张晓宇
电话:0471-****622
邮箱:****@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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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