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县餐厨垃圾**化处理项目
发布日期:
联系人: 杨浩轩
联系电话: 186****4320
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第一章 招标基本信息
一、招标项目概况
本工程项目为**县餐厨垃圾**化处理项目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方为****建设局 ,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县。
2、发包方式:EPC总承包。
3、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4、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5、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
三、工期
计划总工期:150天,具体开工日期根据现场工作面的提供时间确定,招标人可根据业主对招标人的进度要求调整中标人工期;因业主等非招标人原因竣工日期顺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
4、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揽过类似工程的施工;
5、其他要求: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记录;可以优先考虑;
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已被录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名录库。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xbjgjc.cn/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具体报名时间以平台发布时间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 网址: 标书代写http://xbjgjc.cn/上递交,递交时间以平台发布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于投****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依据投标人须知规定足额提交;招标文件注明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无需提交。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需缴纳保证金的项目,投标人未按要求足额到账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投标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或未参加投标,或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投标无效。
(2)IP地址重复① 初次重复:记入短期黑名单,6个月****集团、****集团相关项目;
② 第二次重复:记入中期黑名单,2年****集团、****集团相关项目;
③ 第三次及以上重复:记入长期黑名单,5年****集团、****集团相关项目。
(3)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反悔拒绝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6个月内****集团、****集团相关项目。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餐厨垃圾**化处理项目(EPC总承包)
电子邮箱:****@qq.com
联 系 人: 杨浩轩
联系电话: 186****4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