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2026年**县消费品
以旧换新智能家居参与商户的公告
依据《****商务厅 ****委员会****财政厅关于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智能家居购新补贴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我县以旧换新智能家居商户参与活动开展征集,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7日,逾期未报名将不予受理。
二、智能家居补贴支持范围
(一)智能门锁(含智能摄像头):具备指纹/3D人脸等多模态开锁方式,具备防撬、异常开门远程告警等安全功能;摄像头具备异常行为预警等安全功能;
(二)智能加湿器/除湿器(含智能空气净化器):具备APP远程操控、湿度空气质量实时监测与自动加湿/除湿调节等功能;
(三)智能扫地/洗地机(含智能擦窗机器人):具备语音交互或远程操控,AI视觉避障、定时清扫、自动集尘洗涤等功能;
(四)智能吸油烟机:具备语音风量调节、烟雾/有害气体浓度感知等功能;
(五)智能燃气灶/集成灶:可联动吸油烟机自动调节风量,具备APP远程操控、定时关火与意外熄火自动断气等安全功能;
(六)智能洗碗机(含消毒柜):支持APP远程操控,具备AI脏污识别、自动匹配洗涤/消毒等功能;
(七)智能马桶(含马桶盖):具备水温座温恒温加热、自动清洗烘干功能,支持离座感应、靠近自动翻盖及久坐提醒;
(八)智能相机(含运动相机):具备防抖拍摄、智能场景识别、AI成像优化等功能,支持APP远程操控与影像云端存储管理;
(九)智能床/床垫(含按摩椅、沙发):支持整体升降、起背、抬腿及左右翻身调节功能,可实时监测呼吸、心率、睡眠等身体指标,具备语音交互,可根据身体状态自动匹配按摩力度;
(十)智能微波炉(含微蒸烤一体机):搭载智能菜单、变频智能控温、一键智能解冻、预约、智能童锁、智能微蒸烤组合烹饪等智能功能。
三、报名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经营智能家居等产品零售业务的主体。
(二)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并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具备与补贴服务机构活动平台对接的能力,具备完备的结算系统功能。
(三)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以旧换新等综合服务能力。
(四)在政策实施期间,****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能够为消费者开具正规发票。商家应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五)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具备较强的商户培训、监管和宣传推广等能力,具备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能及时受理解决补贴发放、使用过程中的咨询、投诉等相关问题,确保补贴发放平稳有序。
四、活动报名方式
材料发送邮箱:****@163.com,相关材料盖章扫描,打包发送,文件包注明“智能家居+企业名称”。
需提供材料:
1.报名表及承诺书(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
2.营业执照照片(如果是复印件需要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如果是复印件需要盖公章)
4.门头合影照1张(需要有店铺工作人员(非法人)正脸出镜)
5.实际经营场所内照片2张
6.对公****银行回单
五、其他说明
(一)商家应按照要求参与政策实施,配合做好营销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采取积极举措预防并制止“黄牛”等恶意套利套现行为。
(二)活动期间参与商家不得借机抬高商品价格、虚标商品价格,不得撤架畅销商品,不得搭售滞销、二手、翻新、假冒伪劣商品等。
(三)在政策实施期间,消费者须实名购买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并单独支付结算,入选商家必须为消费者开具真实有效的发票,方可享受补贴优惠。发票抬头为消费者个人,****政府补贴在内的实际销售价格开具全额数电发票。
(四)因参与企业原因造成的应补未补、少补等消费者损失和多补、违规补贴等损失,由参与企业承担;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企业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国库或在下期结算金额中抵扣。
(五)消费者和企业应按照诚信原则参与活动,消费者应向参与企业出示身份证件核验身份信息,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不得利用补贴政策倒买倒卖补贴产品。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参与活动的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咨询电话:0578-****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