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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2********3414425 | 建设单位法人:王春生 |
| 159****8023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园区内 |
| ******厂区(二期)工程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园区内 |
| 经度:130.932450 纬度: 45.25183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6-22 |
| 鸡环审〔2020〕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7-0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8862.66 |
| 36387.54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2********341442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国环宏节能****公司 |
| 912********485574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9MACN3WUW65 | 竣工时间:2026-04-01 |
| 2026-04-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6-01 |
| 2026-09-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 |
| ** | 实际建设情况:**(分为两期建设) |
| 本项目在环评阶段立项时,项目名称为《****三期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于2020年6月完成环评手续,2020年12月,珍宝岛药业办理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时,****规划局办理按地块修详规将项目命名为《******厂区(二、三期)工程》,其目的为办理后续项目《施工许可证》等住建局审批手续中,同步项目名称统一性。本项目环评阶段编制的《****三期工程建设项目》与2020年12月施工手续变更阶段的《******厂区(二、三期)工程》实为一个项目,建设内容,整体工程均一致,仅为项目名称变更。本次仅针对《******厂区(二、三期)工程项目》中的二期项目进行验收,其他未建设的内容均为三期工程内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全部建成后实现年产各类化学原料药约 4745 公斤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全部建成后实现年产盐酸莫西沙星1200kg/a |
| 四车间布设硫酸氢氯吡格雷、盐酸莫西沙星、盐酸帕罗西汀、帕瑞昔布钠合成线,目前生产仅运行盐酸莫西沙星生产线,其他三条线未启动,本次验收仅针对盐酸莫西沙星生产线,其他产品本次验收不包含。后续投入使用之前另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硫酸氢氯吡格雷、盐酸莫西沙星、盐酸帕罗西汀、帕瑞昔布钠、硫酸氢氯吡格雷、盐酸莫西沙星、盐酸帕罗西汀、帕瑞昔布钠生产(反应、分离、干燥、配料) | 实际建设情况:盐酸莫西沙星生产(反应、分离、干燥、配料) |
| 本次验收仅针对盐酸莫西沙星生产线,其他产品本次验收不包含。后续投入使用之前另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废水合并,****处理站处理,废水排放量212.2m3/d。****处理站一座,设计规模500m3/d,高盐废水经蒸发脱盐后与高浓度废水混合,采用芬顿氧化+深度水解酸化+调节池+TIC厌氧+水解酸化+两级A/O池+二沉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三沉池+芬顿流化床+混凝工艺处理。低浓度废水不经芬顿氧化,排入调节池与高浓度废水混合后处理。 废气:合成四车间有机废气(P1):采用深度冷凝+酸洗+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 合成四车间成品筛分破碎粉尘(P2):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 合成五车间有机废气(P3):采用深度冷凝+酸洗+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 危废****处理站废气共用1套处理系统(P4):采用化学吸收+水洗技术+生物净化+氧化技术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 研发中心试验废气(P5):采用酸洗+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 噪声:本项目生产线设备运行会产生机械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固废: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送至垃圾填埋厂进行卫生填埋;生产过程中产生****处理站污泥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统一处理。**500m2的危废暂存间。 地下水:按和《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进行防渗设计,研发中心、生产车间、危险品库、罐区、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库、事故池都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废水合并,****处理站处理。****处理站一座,设计规模500m3/d,高盐废水经蒸发脱盐后与高浓度废水混合,工艺实际为:污水处理站采用芬顿氧化+深度水解酸化+调节池+TIC厌氧+水解酸化+两级A/O池+二沉池+MBR+臭氧催化氧化+深度芬顿+砂滤。低浓度废水不经芬顿氧化,排入调节池与高浓度废水混合后处理。 废气:罐区及合成四车间有机废气(DA007):采用深度冷凝+酸洗+碱洗+活性炭吸附+30m排气筒 合成四车间成品筛分破碎粉尘(DA008):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 实际合成五车间内为空闲,内部未建设生产线,因此未安装环保措施,如后期对合成五车间进行启用,需单独进行环保验收 危废暂存库、污水处理站各自设置一套处理系统(采用水洗+生物除臭),共用1根30m排气筒(DA006) 研发中心试验废气(DA009):采用酸洗+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固废:生产过程产生的反应废物、过滤废弃物、脱色介质,化验过程产生化验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及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京****公司)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处置。**500m2的危废暂存库。 地下水:按《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进行防渗设计,研发中心、生产车间、危险品库、罐区、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库、事故池都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
| 1.四车间布设硫酸氢氯吡格雷、盐酸莫西沙星、盐酸帕罗西汀、帕瑞昔布钠合成线,目前生产仅运行盐酸莫西沙星生产线,其他三条线未启动,本次验收仅针对盐酸莫西沙星生产线,其他产品本次验收不包含。后续投入使用之前另行验收; 2.合成五车间建设完毕,但处于闲置状态,因此相关环保设施也未建设,内部生产线及相关环保措施为三期工程内容; 3.****处理站浓****处理厂的协商标准执行。根据本项目排污许可证可知,废水执行标准优先执行协议标准; 4.污水处理站工艺变更为:芬顿氧化+深度水解酸化+调节池+TIC厌氧+水解酸化+两级A/O池+二沉池+MBR+臭氧催化氧化+深度芬顿+砂滤,****处理站工艺变更,无新增废水排放口,排放去向从直接变为间接排放,同时无新增污染物种类、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及污染物排放量,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制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相关要求可知,本项目不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第8条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及《制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第5条:废水、废气处理工艺变化,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除外)。同时根据查阅排污许可规范可知,该工艺属于可行技术,可达到环评要求得处理效果; 5.罐区废气与合成四车间共用一套环保措施 6.危废暂存库、污水处理站各自设置一套废气处理系统(采用水洗+生物除臭),****处理站及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工艺变更,无新增污染物种类、污染物排放量、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排放措施依旧为有组织排放,未造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制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相关要求可知,本项目不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第8条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及《制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第5条:废水、废气处理工艺变化,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除外)。同时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药工业—原料药制造》(HJ858.1—2017)可知:****处理站废气、危废暂存废气臭气浓度<10000(无量纲)时,可采取水洗+生物净化技术/氧化技术,根据本项目验收期间检测数据可知,臭气浓度产生浓度在4758~7328(无量纲)之间,<10000(无量纲),因此本项目采取水洗+生物除臭可行,不属于环保措施降级,可达到环评要求得处理效果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有效容积400m3的事故应急池,****处理站的南侧,以接纳消防污水和污水站事故水。 | 实际建设情况:有效容积400m3的事故应急池,****处理站的南侧,以接纳消防污水和污水站事故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22459.68 | 0 | 0 | 0 | 22459.68 | 22459.68 | |
| 24.17 | 1.44 | 1.44 | 0 | 0 | 25.61 | 1.44 | |
| 0.21 | 0.13 | 0.13 | 0 | 0 | 0.34 | 0.13 | |
| 0 | 0 | 0.023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29.257 | 0 | 29 | 0 | 0 | 29.257 | 0 | / |
| 45.851 | 0 | 45.851 | 0 | 0 | 45.851 | 0 | / |
| 7.486 | 0 | 7.486 | 0 | 0 | 7.486 | 0 | / |
| 0.397 | 0.071 | 0.397 | 0 | 0 | 0.468 | 0.071 | / |
| 1 | 芬顿氧化+深度水解酸化+调节池+TIC厌氧+水解酸化+两级A/O池+二沉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三沉池+芬顿流化床+混凝工艺处理。低浓度废水不经芬顿氧化,排入调节池与高浓度废水混合后处理 | ****园区污水处理厂协议标准及《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 | 污水处理站采用芬顿氧化+深度水解酸化+调节池+TIC厌氧+水解酸化+两级A/O池+二沉池+MBR+臭氧催化氧化+深度芬顿+砂滤。低浓度废水不经芬顿氧化,排入调节池与高浓度废水混合后处理。 | ****处理站后段各污染物监测浓度为:COD在9~11mg/L之间、BOD在2.9~3.9mg/L之间、NH3-N在0.115~0.152mg/L之间、SS在10~13mg/L之间、色度为3倍、pH在7~7.6(无量纲)之间、总有机碳在15.8~16.6mg/L之间、总氮在0.79~0.99mg/L之间、总磷为0.01L、急性毒性(HgCl2mg/L)在0.03~0.05之间、总铜为0.05L、挥发酚为0.01L、硫化物为0.01L、硝基苯类未检出、苯胺类未检出、二氯甲烷为0.001L、总锌为0.05L、总氰化物为0.004L、总汞为0.00004L、烷基汞为检出、总镉为0.05L、六价铬为0.004L、总砷为0.0003L、总铅为0.2L、总镍为0.05L |
| 1 | 合成四车间有机废气(P1):采用深度冷凝+酸洗+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排放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改扩建标准中相关限值要求 | 罐区及合成四车间有机废气(DA007):采用深度冷凝+酸洗+碱洗+活性炭吸附+30m排气筒 | 氯化氢排放浓度在3~3.5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291~0.0347kg/h之间;氨排放浓度在3.12~4.55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303~0.046kg/h之间;甲苯排放浓度在0.356~0.426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036~0.00429kg/h之间;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在0.98~1.17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098~0.0108kg/h之间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在1.6~1.7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158~0.0176kg/h之间 | |
| 2 | 合成四车间成品筛分破碎粉尘(P2):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排放限值 | 合成四车间成品筛分破碎粉尘(DA008):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 | 颗粒物排放浓度在10.6~12.5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105~0.128kg/h之间 | |
| 3 | 危废****处理站废气共用1套处理系统(P4):采用化学吸收+水洗技术+生物净化+氧化技术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 | 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排放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改扩建标准中相关限值要求 | 危废暂存库、污水处理站各自设置一套处理系统(采用水洗+生物除臭),共用1根30m排气筒(DA006) 研发中心试验废气(DA009):采用酸洗+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 | ****处理站废气烟筒后氨排放浓度在0.44~0.62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0419~0.00607kg/h之间;硫化氢排放浓度在0.21~0.25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02~0.00245kg/h之间;臭气浓度排放量在475~732无量纲之间;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0.07mg/m3;挥发性有机物-TVOC排放浓度均未检出(TVOC污染物:丙酮、异丙醇、正己烷、乙酸乙酯、苯、六甲基二硅氧烷、3-戊酮、正庚烷、甲苯、环戊酮、乳酸乙酯、乙酸丁酯、丙二醇单甲醚乙酸酯、乙苯、对/间二甲苯、2-庚酮、苯乙烯、邻二甲苯、苯甲醚、1-癸烯、2-壬酮、1-十二烯均未检出) | |
| 4 | 发中心试验废气(P5):采用酸洗+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 | 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排放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改扩建标准中相关限值要求 | 研发中心试验废气(DA009):采用酸洗+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 | 研发中心废气烟筒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在为<0.07mg/m3;挥发性有机物-TVOC排放浓度均未检出(TVOC污染物:丙酮、异丙醇、正己烷、乙酸乙酯、苯、六甲基二硅氧烷、3-戊酮、正庚烷、甲苯、环戊酮、乳酸乙酯、乙酸丁酯、丙二醇单甲醚乙酸酯、乙苯、对/间二甲苯、2-庚酮、苯乙烯、邻二甲苯、苯甲醚、1-癸烯、2-壬酮、1-十二烯均未检出) |
| 1 | 本项目生产线设备运行会产生机械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域标准要求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6~59.0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8~51dB(A)之间 |
| 1 | 按和《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进行防渗设计,研发中心、生产车间、危险品库、罐区、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库、事故池都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 按《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进行防渗设计,研发中心、生产车间、危险品库、罐区、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库、事故池都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
| 1 | 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送至垃圾填埋厂进行卫生填埋;生产过程中产生****处理站污泥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统一处理。**500m2的危废暂存间 | 生产过程产生的反应废物、过滤废弃物、脱色介质,化验过程产生化验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及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京****公司)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处置。**500m2的危废暂存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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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有效容积400m3的事故应急池,****处理站的南侧,以接纳消防污水和污水站事故水。 | 有效容积400m3的事故应急池,****处理站的南侧,以接纳消防污水和污水站事故水。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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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搬迁的西侧68户居民在本项目验收开展之前已完成搬迁工作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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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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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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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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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