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 2026 年新胜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异地补建)答疑补遗文件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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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2026 年新胜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异地补建)

招标人答疑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区 2026 年新胜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异地补建)”的答疑及补遗文件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一:1、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等要求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4、是否有业代专家参与评标,不要模糊的回答****委员会。请明确回复有或者没有。

5、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6、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担任技术负责人职务,是否算有在建

回复一:1.招标文件中明确写明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可不再额外提供其他的承诺;

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3.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

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本次招标我****委员会;5.本项目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6.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5.2.3要求执行。

二、补遗部分

补遗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条款号及条款名称

原招标文件内容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3.2投标报价

1.采用√单价合同计价方式。

2.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的水利水电工程发承包,应按国家及行业工程量计算标准编制工程量清单,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投标报价编制参考现行行业主管部门政策文件及**市相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本工程量清单采用以下第√(1)+(2)种方式计价。

(1)单价子目

单价子目包含的风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费、其他费用、其它直接费、间接费、利润、价差、税金及缺陷修复等费用,以及除专用合同条款第16条〔价格调整〕约定范围外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招标文件和合同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所需的费用。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除专用合同条款第16条〔价格调整〕约定范围外,由承包人自行综合考虑并计入单价子目价格中,包干使用。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16条〔价格调整〕约定执行。

单价子目的计量: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子目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约定的计量方法进行计量的工程量。

(2)总价子目

总价子目包含的风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费、其他费用、其它直接费、间接费、利润、价差、税金及缺陷修复等费用,以及专业合同条款第16条〔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招标文件和合同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所需的费用。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并计入签约合同价格中,包干使用。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除本项目合同第15条(变更)约定外,总价不作调整。

总价子目的计量与支付:总价子目的计量和支付应以总价为基础,不因本项目合同第16.1款中的因素而进行调整。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是进行工程目标管理和控制进度支付的依据。总价子目中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量只作为中间支付参考,不作为结算审核的依据。

3.投标人应按相关配套文件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4.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

5.投标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6.√本项目采用单价合同形式,则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临时(或一般)工程实行总价包干,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价子目不做调整;

√本项目采用总价合同形式,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所有分组均实行招标范围内的总价包干。

7.增值税计税方法由招标人依据国家税法规定选择:

√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

8.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本须知2.2.1项中规定的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修改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9.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10.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最迟应于投标截止日15日前发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最迟应于投标截止日15日前发布。标书代写

11. 安全生产费

投标人应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最新要求,在工程总报价中,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5%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用。《投标函》中的安全生产费暂定金额为最迟应于投标截止日15日前。投标人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安全生产费结算时,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5%按实结算。标书代写

12. 本工程所需材料(含设备)价格由投标人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

13. 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各清单子目单价不应高于各清单子目单价最高限价。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将对中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若出现差错则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或结算):

(1)投标总报价汇总计算结果与投标函总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进行修正,即:汇总计算结果高于投标函总报价则以投标函总报价为准,按汇总计算结果与投标函总报价相比的降低幅度同比例修正分组报价和各清单子目单价;汇总计算结果低于投标函总报价则以投标总报价汇总计算结果为准进行签约或结算;

(2)依据单价和数量计算结果与其合价不符的,按不利于投标人原则(就低不就高)对其单价和合价进行修正。

(3)单价报价超过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的,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基础,按照中标总报价与总价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进行同比例下调修正其单价和合价。

(4)工程量清单漏项的,按该项单价为0进行修正(即视为该项工作内容的报价已包括在其他项目报价内),超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范围的清单项目报价不予认可,按该清单项目报价为0对其单价和合价进行修正。

14.提供:承诺(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包括以下内容:

(1)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3.2“投标报价”、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规定进行报价。

(2)招标文件中规定工程量清单不允许修改的内容不得修改。

(3)若出现差错,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款的第13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处理(或结算)。

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承诺函的,****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15.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

√方式一:本项目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最迟应于投标截止日15日前发布。标书代写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

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结合**本地市场当期成本价格编制成本对比分析表,详细说明人工成本、原材料成本、机械设备及耗量成本费用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不得简单以亏本让利、企业市场拓展或者品牌宣传、为取得类似项目业绩等理由进行解释,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16.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报价不得为零报价(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最高限价中金额为零的除外)或者负数报价,****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将对中标人的各项报价进行复核,若发现中标人各项报价中存在零报价或负数报价的情形,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1.采用√单价合同计价方式/□总价合同计价方式。

2.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及《******局****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渝规资〔2023〕433 号)、《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TD/T1039-2013)、《**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23 年版)》、《**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23 年版)》、《**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21年版)、**市2018计价定额等配套文件及**市相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求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3.投标人应按相关配套文件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4.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

5.投标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6.增值税计税方法由招标人依据国家税法规定选择:

√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

7.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本须知2.2.1项中规定的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修改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8.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9.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8504.13元(大写:壹仟零壹拾肆万捌仟伍佰零肆元壹角叁分),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10. 安全生产费

本工程安全生产费按《**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渝规资(2023)433 号)及相关配套文件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生产费暂定金额为 :142194.92元(大写:壹拾肆万贰仟壹佰玖拾肆元玖角贰分)。投标人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11. 本工程所需材料(含设备)价格由投标人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

12. 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各清单子目单价不应高于各清单子目单价最高限价。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将对中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若出现差错则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或结算):

(1)投标总报价汇总计算结果与投标函总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进行修正,即:汇总计算结果高于投标函总报价则以投标函总报价为准,按汇总计算结果与投标函总报价相比的降低幅度同比例修正分组报价和各清单子目单价;汇总计算结果低于投标函总报价则以投标总报价汇总计算结果为准进行签约或结算;

(2)依据单价和数量计算结果与其合价不符的,按不利于投标人原则(就低不就高)对其单价和合价进行修正。

(3)单价报价超过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的,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基础,按照中标总报价与总价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进行同比例下调修正其单价和合价。

(4)工程量清单漏项的,按该项单价为0进行修正(即视为该项工作内容的报价已包括在其他项目报价内),超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范围的清单项目报价不予认可,按该清单项目报价为0对其单价和合价进行修正。

13.提供:承诺(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包括以下内容:

(1)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3.2“投标报价”、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规定进行报价。

(2)招标文件中规定工程量清单不允许修改的内容不得修改。

(3)若出现差错,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款的第13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处理(或结算)。

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承诺函的,****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14.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

投标总报价异常低价警戒线:****228.51元。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发票、支付凭证、合同文本以及相应清单项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构成明细表等相关证明材料(不得简单以清单单价综合分析表、设备自有闲置、亏本让利、低价占领市场、取得类似项目业绩等不具有实质性理由进行解释)。 投标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15.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报价不得为零报价(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最高限价中金额为零的除外)或者负数报价,****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将对中标人的各项报价进行复核,若发现中标人各项报价中存在零报价或负数报价的情形,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补遗二: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上午09时30分(**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标书代写

注:本次答疑及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答疑及补遗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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