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经发投审〔2026〕17号
关于**区金利镇茅岗村典型村培育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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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批**区金利镇茅岗村典型村培育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根据2026年9月29日十八届124次区政府常务会议、2026年6月15日**金利高新区 金利镇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纪要2026年第8期和2026年9月23日**金利高新区 金利镇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纪要2026年第14期,为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我局原则同意批准**区金利镇茅岗村典型村培育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金利镇茅岗村。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将原有的9条自然村庄形态进行盘活改造、业态赋能、环境整治,具体建设工程包括村庄全域清杂约5225.6平方米,新增垃圾分类收集点14处,停车场改造1700平方米,道路硬底化总约10451.7平方米,篮球场翻新约645平方米,**观众看台总长约65米,**四小园矮墙总长约1192.7米,混凝土栏杆总长约574.5米及绿美小公园铺设植草砖约1068.6平方米等。
六、项目拟建设工期:3个月。
七、项目估算总投资475.8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402.8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59.18万元,预备费为13.86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区2025年**市乡村**驻镇帮镇扶村(第四批)资**排100万元,2026年典型村培育资**排100万元,不足部分由金利镇统筹其他乡村**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其他上级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八、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肇府规〔2023〕10号)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开工前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十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自审批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需延期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的最后三个月,分别征求财政、自然**、生态环境以及相关行业部门意见后,向我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我局审核后可延期一年,原则上审批文件有效期只可延期一次。
十二、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开发区****发展局
2026年10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肇****改革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