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大队****消防站1个,2026****消防站0个,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大队编制车辆最高为25辆。**大队现有指战员54人,各类执勤车辆11辆,2026年报废2辆,2027年拟报废0辆,实际投入执勤9辆。人车比为6人/辆。根据《标准》,**大队应配泡沫消防车或水罐消防车6辆(实有4辆),可选配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2辆(实有0辆),可选配抢险救援消防车2辆(实有2辆)。2026****大队拟为下辖和谐路消防救援站采购1辆压缩空气泡沫车。
根据《现代化应急体系建设 “十五五” 规划》、《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为强化高层建筑火灾处置、攻坚主战装备升级,提升高层建筑灭火救援能力。当前缺少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辆,难以满足灾害事故现场救援人员,城市主战的实战需求。为强化一线火灾事故处置力量,现拟采购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1辆。
本项目建设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公共安全治理规划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要求,聚焦公共安全弱项,****中心发展思想、筑牢安全发展防线的具体行动;作为核心公共安全基础设施,项目可显著提升区域高层事故救援能力,为社会、经济、生态各领域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是维护区域生产生活秩序的重要支撑,项目建设具备充分必要性。
该项目遵循项目落地合规、车辆配置精准的原则,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和资金支持额度,结合实战需求与结构优化实际,逐类型论证,最终确定配置1辆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
(一)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反馈要求: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反馈,反馈材料需真实客观、有理有据,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采购办
联系电话:0854-****100
联系地址:黔南州布依族苗****支队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