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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定,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建设****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区震泽镇**路178号。
三、项目建设内容为:1、一期提标改造拟购置回转式细格栅除污机、潜水搅拌器、污泥螺杆泵、链板式刮泥机等设备约815台/套,设计处理印染废水2.2万吨/天;二期提标改造拟购置购置回转式细格栅除污机、污泥螺杆泵等设备约82台/套,设计处理其他工业废水0.9万吨/天。2、改造现状一期调节池、改造水解酸化池等构筑物,**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等构筑物,新增建筑面积约3760平方米。3、**回用水处理设施,**厂外印染废水进厂管总长约22.21千米,管径DN150-DN200,**回用水管道总长约5.25千米,管径DN100-DN250,及配套检修井,排气阀等。具体位置和规模以规划施工图审查意见为准。
四、项目总投资为22500万元,项目资本金为6750万元。
五、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六、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投标的规定,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招标事宜。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报告表》、《中华人民**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吴国用(2007)第****502号)等。
八、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节能评估审查、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单位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施工安全。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单位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项目代码:****)
**市**区数据局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