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下称采购人)委托,就****2026****中心自行车场地专业灯光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26****中心自行车场地专业灯光建设工程项目
3、项目预算:人民币96.00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95.976737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5、采购需求:****中心自行车场地专业灯光建设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及清单。
6、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验收(如因天气不具备施工条件,无法保证施工质量时,提出书面申请,在征得采购人同意的前提下,工期可以顺延)。
7、项目类型:工程
8、所属行业:建筑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以上证书的注册单位均须为本供应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 26号)的规定文件要求执行,其他省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按当地相关规定执行,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标书代写
4、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采****体育局,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其后续参加**市体育系统招投标活动,同时上报财政部门。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供应商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三、磋商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
2、获取方式:投标供应商在“****体育局官网或**招标采购服务平台”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14时30分;标书代写
2、地点:********中心5楼502会议室(**市**区港盛路499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响应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6日14时30分;
地点:********中心5楼502会议室(**市**区港盛路499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采用现场磋商模式,所有响应供应商须将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前带至开标现场。标书代写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港盛路499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0513-****6673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市人民中路95号纺织大厦14楼
联系方式:张爱霞0513-****1356,159****3779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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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