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10月1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渭河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区域) | **省**市**县云田镇、**镇 | ****大学高新技术****公司 | 项目位于**县云田镇、**镇内,修复图斑8个,划分为6个区块(P1~P6),治理区面积为17.56hm2,治理方式主要为削坡整形、渣堆整理、采坑回填、坡脚蓄坡、乔木栽植、覆土绿化、撒播草籽、提质增效、配套工程等,项目类别为“八、非金属矿采选业10—11土砂石开采 101(不含河道采砂项目) —其他”,属于**项目,总投资65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5万元,占总投资的4.67%。 | / | 项目属于生态修复项目,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固废产生。施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临时堆土、材料运输、采取苫布覆盖,破土开挖面洒水抑尘湿法作业;施工机械、机动车辆定期保养。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中的洗漱废水就地用于现场抑尘,施工人员如厕依托周边村庄旱厕。 3.做好声环境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设备,产噪设备减振降噪,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时间,文明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 4.合理处置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收集,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统一处理;土石方综合利用,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中有关规定。 5.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
公示期:2026年10月14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932-****721 传真:093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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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74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