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妇幼保健院月子中心室内空气综合防治项目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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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子中心室内空气综合防治项目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14 14:48:49


我****中心室内空气综合防治项目,现进行市场询价采购,****公司按以下要求提交报价资料。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月子中心室内空气综合防治项目

2、项目实施地点:****新院区(罗阳街道**六路 16 号)

3、服务范围:新院区#2楼6-7楼,具体范围以院方提供的功能布局平面图为准

4、服务周期:总工期不超过 15 日历天,具体开工及完工时间以院方书面通知为准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预算控制价:人民币 28000 元(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报价超过预算控制价的响应无效。

(二)项目背景

****中心室内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杜绝因空气污染引发的健康问题,实施全面的室内空气综合防治项目,保障母婴安全。

二、核心采购服务内容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项目,供应商需承担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检测费、施工费、材料费、工具设备费、第三方检测费、垃圾清运费、质保服务费、税费及一切不可预见费用。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项目

依据标准

区域

施工要求

执行标准

GB/T 18883-2022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2号楼6层、7层

除醛净味施工

(优于国家标准)

核心参数标准:

在施工结束反应彻底后,未新增污染源的情况下,治理区域常规状态下达到如下需求标准:

序号

检测项目

国标限值(GB/T 18883-2022)

需求标准(优于国标限值)

备注

1

甲醛

≤0.08mg/m3

≤0.04mg/m3

治理后室内空气达到:无任何眼部、呼吸道刺激性感受,无装修残留味、化学味等异常异味;经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测,各项空气污染物浓度均符合规定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适配产后妈妈与新生宝宝的敏感呼吸需求,可安全入住。

2

苯

≤0.03mg/m3

≤0.03mg/m3

3

甲苯

≤0.20mg/m3

≤0.20mg/m3

4

二甲苯

≤0.20mg/m3

≤0.20mg/m3

5

TVOC

≤0.60mg/m3

≤0.60mg/m3

1、前期规范抽样检测:依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及相关规范执行,制定科学的检测方案,开展现场采样、数据分析,出具初步检测数据,明确各区域污染程度及重点治理点位。

2、除醛净味施工:制定并实施专项治理方案。

3、配备空气净化器:针对月子房配置,一房一机,独立配备,不共用、不轮换,配全新滤芯。数量≥70台,使用期限≥三个月,期满后由提供方撤走(净化器日常维护工作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4、治理后复检及第三方检测验收:施工完成后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委托具备 CMA 资质、并通过CNAS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全面检测验收,出具具备法定效力的检测报告(交付≥64个点位检测报告)。

5、质保期内全程服务:提供质保期内定期巡检、复检及空气质量不达标免费复治服务。

三、技术要求

(一)执行标准

所有检测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22,治理后室内空气中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 等污染物浓度必须符合该标准要求并符合需求标准值。

(二)检测技术要求

1. 前期检测及治理后自检的检测项目应包含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

2. 所有检测均可采用抽样检测,但采样点位设置需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每 50㎡设置 1 个检测点,不足 50㎡按 1 个点计算;重点区域应适当加密点位。

3. 检测设备需经计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检测方法严格遵循国家标准,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4. 第三方检测机构必须具备 CMA 资质和具备****管理委员会颁发的 CNAS 资质证书,检测报告需加盖 CNAS 专用章,具备法定效力。

(三)治理技术要求

1. 产品要求:所使用的治理产品必须为环保型产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不得含有毒有害物质,不得产生二次污染,不得对建筑物装修、设备及家具造成损坏。需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环保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

2. 施工工艺:

针对不同污染源头(墙面、地面、家具、窗帘等)采用针对性的治理工艺,确保治理效果持久。

无菌区域需采用无菌施工工艺,施工后不得影响区域的无菌环境。

儿童活动区、病房等人员密集且敏感的区域,应优先采用物理吸附 + 生物降解相结合的治理技术,避免使用刺激性强的化学药剂。

3. 安全管理:

施工人员需持证上岗,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施工现场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院内的装修、设备、家具及其他物品,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施工产生的垃圾应及时清理并运至院方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整洁。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室内空气治理、环境净化等相关内容。

2. 具备室内环境净化治理服务甲级及以上资质。

3. 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 “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详细的报价明细,包括检测费、施工费、材料费、第三方检测费、质保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2. 报价为一次性包干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合同约定的调整范围外,合同总价不作任何调整。

(二)付款方式

①预付款: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内、正式施工前,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30%。

②进度款:全部施工完成且乙方自检合格后 60 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30%。

③验收款:第三方 CNAS 检测合格并出具正式检测报告后 60 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40%。

(三)工期要求

供应商需在院方书面通知开工之日起 15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及自检工作,并提交第三方检测申请。

六、验收标准与流程

(一)验收标准

1. 所有区域治理后室内空气质量高于《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25-2020)Ⅰ 类民用建筑工程标准,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

2. 施工过程未损坏院内任何装修、设备及家具,施工现场清理干净,无遗留垃圾。

3. 供应商提交的所有资料(检测报告、施工记录、质保承诺书等)齐全、规范。

(二)验收流程

1. 施工过程验收:院方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施工工艺、产品使用及安全管理情况。

2. 自检验收:供应商完成施工后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院方提交自检报告及验收申请。

3. 第三方检测验收:院方与供应商共同委托具备 CMA 资质和CNAS 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检测结果全部达标即为验收合格;若有区域不达标,供应商需在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免费复治,并重新申请检测,直至合格,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七、售后服务要求

1. 质保期限:在无新增污染源、无重新装修的前提下,提供终身质保服务。

2. 免费检测服务:质保期内,前 2 年每年提供 1 次免费上门全面检测服务,共计 2 次。

3. 新增家具治理服务:质保期内,院方新增 100㎡以内的家具,供应商提供免费治理服务。

4. 应急响应服务:接到院方空气质量问题通知后,48 小时内安排专业人员上门服务,24 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并处理完毕。

5. 定期巡检服务:质保期内,每年至少进行 1 次定期巡检,了解室内空气质量情况,提供专业的维护建议。

八、其他要求

1. 供应商需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获取的院方所有资料及信息严格保密,未经院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2.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

3. 本采购需求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六、提交资料时间

询价公告时间:2026年 10月14日至2026年 10月19日

截止提交时间:2026年 10 月 19日 下午16:00,逾期不再接收资料。

九、需提交资料(按如下顺序整理成册)

1、报价单及服务方案。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室内空气治理、环境净化等相关内容。

3、“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网站截图查询证明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务必真实有效,且在有效期内。所提交资料需一式两份,加盖公司印章及密封好。

提交资料地点:**县罗阳街道**六路16****保健院1号楼12楼采购办。

联系人 范先生 联系电话:0752-****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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