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和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院传染病重症大楼建设项目及传染病重症大楼附属项目已编制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取得水土保持行政许可。为规范推进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咨询,诚邀具备相应技术能力和资质的单位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概况:(1)****传染病重症大楼建设项目,用地面积7500㎡,建筑面积47967.7㎡,建设单位为****;(2)****传染病重症大楼附属项目,用地面积5756.8㎡,建筑面积39657.52㎡,建设单位为****。
2、已完成工作:(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完成;(2)取得水土保持行政许可。
二、咨询内容本次公开咨询主要面向具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表编制能力的技术服务机构,咨询内容包括:
1、验收工作技术支撑:协助我院组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编制《水土保持验收报告表》对项目水土保持法定义务履行情况、防治任务完成情况、防治效果等进行评价并作出结论。指导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确保验收程序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要求。
2、报备材料整理服务:协助整理公示及报备所需全套材料,包括验收鉴定书、公示截图等。
三、公示与监督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论及相关材料将在验收合格后依法向社会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响应文件 标书代写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6年10月20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后提交至我院:
1、单位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水土保持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2、技术服务报价;
3、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简历。
五、报名时间、报名方式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9日前通过邮件报名(超过报名时间不再接收报名);
2、报名方式:将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公司营业执照发送至****@126.com 邮箱报名;
3、联系人及电话:沙女士,134****9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