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团结路28号
誉泷天骄小区1号楼C单元1305号住宅
拍卖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国拍卖法》《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总局令第12号)《**省公共**交易平台抵税财物拍卖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2〕923号)《****总局****办公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公共**交易平台接入第三方网络拍卖平台的通知》(云税办发〔2023〕4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对****社区团结路28号誉泷天骄小区1号楼C单元1305号住宅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权利人 |
标的名称 |
结构 |
用途 |
所在层数/总层数 |
建筑面积 (㎡) |
参考起拍价 (万元) |
拍卖保证金 (万元) |
| 1 |
云(2026)**市不动产权第****473号 |
楚****公司 |
****社区团结路28号誉泷天骄小区1号楼C单元1305号住宅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住宅 |
13F/19F |
120.60 |
55.1 |
5.0 |
注:以上清单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以实际现状为准。
二、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2日止。
三、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注: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凡报名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因查看标的产生的安全责任问题及费用等问题,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负责。不查看标的物而参加竞买的同样视为对标的物的认可,成交后不得再对标的物提出异议、退款及其他索赔。
四、公告时间:2026年10月14日起至2026年11月12日止。
五、拍卖时间:2026年11月13日10:00起至2026年11月14日10:00止(本次拍卖自由竞价周期为24小时,延时竞价为5分钟,即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结束时间就自动延迟5分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后的结束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六、拍卖方式、拍卖平台:网络拍卖(电脑客户端:京东资产交易平台https://zcpm.****.com/gov,手机客户端:京东APP)。
七、成交价款:拍卖成交价款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
八、增价幅度:竞拍增价幅度为1000.00元/次。起拍价为起始价,竞价以增价报价的方式进行。竞买人在竞价时可以按1000.00元/次或1000.00元/次的整数倍报价。
九、保证金事项:
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前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标的页面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竞拍前,按京东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对应标的物保证金,每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个对应标的物,多买多交。拍卖成交后,竞拍成功者的竞拍保证金将冲抵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原路退回。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竞买资质: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十一、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为住宅一套,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过户)手续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维修基金、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请买受****管理部门咨询,****公司不对相关费用的准确性做任何担保。
2.以上不动产(住宅)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公司及委托人的承诺,不动产(住宅)的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及权利其他状况,以拍卖成交后产权部门新核发给买受人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本公司及委托人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本次拍卖标的如因法定事由或其他因素在拍卖开始前须中止或撤回委托标的,****公司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4.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权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此次拍卖标的为抵税财物,性质较为特殊,拍卖均按照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务必在展示现场仔细勘察、核实标的物的现状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凡报名参拍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房屋建(构)筑物、土地的现状、产权情况、标的物的特殊属性包括已知和未知瑕疵已完全了解,对标的物现状予以认可,接受标的物一切瑕疵(包括未知瑕疵),并接受标的物现状报名参加拍卖会,不查看标的物而参加竞买的同样视为对标的物的认可,成交后不得再对标的物提出异议或退款退房及其他索赔。本公告提供的标的物现场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公司对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司了解标的物详情。
6.若本次拍卖标的物存在租赁合同关系的,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的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买受人取得拍卖标的物所有权后,原租赁合同依旧有效,买受人根据原产权面积以及原租赁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7.以上标的物若有承租人,请于2026年11月7****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相关部门核实和确认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逾期未提交的,其相应的权利视为放弃和无效。承租人拥有优先购买权,如有多个购买人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利,如果多个优先购买人的竞价结果相同,无人再继续加价,共有人基于物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基于债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该拍卖标的物应确认为基于物权产生的优先购买人为买受人。
8.其他未尽事宜,以我公司相关拍卖文件规定为准。
十二、公告发布相关媒介
1.本公告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京东资产交易平台(https://zcpm.****.com/gov)上同步发布。
2.请各竞买人密切关注上述信息发布网站,如此项目需发布更正公告或者补充(变更)通知均在以上网站发布,本公司不另行通知,因各竞买人未及时上网看到更正公告或者下载补充(变更)通知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本公司及委托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公司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发布的《竞买须知》。
委托人:****
联系电话:0878-****856
拍卖人:****
联系电话:李女士 138****6681、137****6363
联系地址:****开发区**路247号
**** ****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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