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水利局关于国道G324线福清新厝双屿至大沃段公路涉及成品油管道迁改工程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审批
福建-福州-福清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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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无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2026-10-13
标 题: ****关于国道G324线**新厝双屿至大沃段公路涉及成品油管道迁改工程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文字号: 融水利批〔2026〕123号
发布日期: 2026-10-14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国道G324线**新厝双屿至大沃段公路涉及成品油管道迁改工程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融水利批〔2026〕123号
2026-10-14 10:03


福****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国道G324线**新厝双屿至大沃段公路涉及成品油管道迁改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函》(融交投〔2026〕342号)和相关报告资料已收悉。根据报告内容及专家组意见,现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市新厝镇,建设项目主要由输油管道、穿跨越工程及标志桩等附属设施组成。项目穿越行洪河道6条,包括沟尾沟、上沟、猫儿溪、下沟、光桥沟及韶溪,均采用定向钻方式穿越。项目三处定向钻穿越分别为:鱼塘一定向钻穿越(对应沟尾沟及上沟穿越段,穿越长度980m,工程等级小型)、鱼塘二定向钻穿越(对应猫儿溪、下沟及光桥沟穿越段,穿越长度1200m,工程等级中型)、鱼塘三定向钻穿越(对应韶溪穿越段,穿越长度1080m,工程等级中型),定向钻穿越总长度3260m。

根据相关水利规划及技术规范标准,本次评价对象所在沟尾沟、上沟、猫儿溪、下沟、光桥沟及韶溪河道防洪标准均采用10年一遇,建设项目自身防洪标准采用100年一遇。

二、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洪水影响评价对象为国道G324线**新厝双屿至大沃段公路工程配套成品油管道迁改工程中涉及的6处河流穿越工程。

评价范围为(1)沟尾沟:穿越断面河宽23.69m,纵向为穿越断面位置上游101.07m(沟尾沟桥涵)~下游195.97m(界下3#闸),横向为河段管理范围(27.64m)内及其水利工程和其他相关设施。

(2)上沟:穿越断面河宽7.32m,纵向为穿越断面位置上游21.14m(5B)~下游552.92m(界下1#闸),横向为河段管理范围(14.23m)内及其水利工程和其他相关设施。

(3)猫儿溪:穿越断面河宽13.16m,纵向为穿越断面位置上游62.96m(5B)~下游150.61m(硋灶1#闸),横向为河段管理范围(22.59m)内及其水利工程和其他相关设施。

(4)下沟:穿越断面河宽11.12m,纵向为穿越断面位置上游53.65m(5B)~下游177.53m(霞埔1#闸),横向为河段管理范围(20.73m)内及其水利工程和其他相关设施。

(5)光桥沟:穿越断面河宽8.98m,纵向为穿越断面位置上游44.90m(5B)~下游44.90m(5B),横向为河段管理范围(18.98m)内及其水利工程和其他相关设施。

(6)韶溪:穿越断面河宽14.93m,纵向为穿越断面位置上游49.56m(韶溪桥涵)~下游58.60m(江兜2#闸),横向为河段管理范围(19.24m)内及其水利工程和其他相关设施。

三、基本同意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提出的洪水影响综合评价结论。

四、有关要求

1.工程施工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的各项措施,把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施工期处理好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及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建成后必须及时处理好弃土、弃渣等,禁止将废弃物倾倒在河道,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2.为了消除或减轻工程建设所产生的不利影响,采取的防治补救措施所需费用应列入工程总投**,****公司筹措解决并负责实施。

3.本项目应尽可能安排在非汛期进行施工。若在汛期施工,你公司应编制工程施工期年度安全度汛方案,自行组织专家评审后,报我局、市防汛办备案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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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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