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项目编号 |
****
|
||
| 标的名称 |
(2026)1539**市**区长青南街19-2****工业园厂房出租(租期1-12年)
|
||
| 交易机构项目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电话 |
024-****6102
|
| 资产描述 |
厂房出租
|
||
| 现场查勘安排 |
1.查勘时间:公告期间工作日内 2.查勘地点:**市**区长青南街19-2****工业园 3.联系人:郭女士 4.联系电话:152****2710 5.查勘要求: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前须到标的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须提前与出租方取得联系,出租方不接待未经批准的踏勘要求。踏勘完毕后,意向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现场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出租方加盖公章,****公司的加盖公章,意向承租方是自然人的签字),《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承租申请资料之一,与其他申请资料一并提交上传。
|
||
| 出租方名称 |
******公司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 批准文件名称 |
董事会会议纪要
|
||||
| 项目名称 |
(2026)1539**市**区长青南街19-2****工业园厂房出租(租期1-12年)
|
||
| 所在地区 |
**省 / **市 / **区
|
||
| 坐落位置 |
**市**区长青南街19-2号
|
||
| 租赁期 |
1-12年
|
目前使用情况 |
空闲
|
| 免租期 |
租期每满12个月可给予最多1个月的免租期,给予最多6个月免租期(免租期包含在租期内 )
|
||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
|
起租日 |
按租赁合同约定
|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8893.97
|
||
| 租金支付要求 |
半年付上打租
|
||
| 优先租赁情况 |
不涉及优先承租权
|
||
| 装**平及附属设施 |
毛坯
|
||
| 租金调整方式 |
每三年在上年租金基础上上浮5%
|
||
| 押金支付要求 |
一个月租金
|
||
| 水、电、气、热、 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
均由承租方承担
|
||
| 出租标的使用用途要求 |
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体育运动经营相关业态
|
||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在征得出租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装修
|
||
|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 ||||
| 出租底价 |
80万元/年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出租标的产权方为**市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 “国资集团”),由******公司代为挂牌出租。租赁成交后,****集团直接和承租方签订《租赁协议》
|
|||
| 出租条件 |
1.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标的实际状态进行交接,在递交《现场踏勘确认书》及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并重新招租。
2.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6:00前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将交易保证金支****交易所****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3.意向承租方须同意并确认本公告附件材料中《租赁协议》《现场踏勘确认书》条款内容,并按此条款执行。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须自确定为最终承租方次日起3日内,与出租方完成《租赁协议》磋商并签署合同,同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如承租方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现状及瑕疵、未看到本附件合同等为由,发生拒绝签署《租赁协议》、拒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放弃承租等情形的,按照违约处理,已交款项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4.待项目成交,被确定的最终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将租金交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沈交所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保证金返还承租方,并于收到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承租方逾期不交租金或交付不及时按照违约处理。 5.签署租赁合同后与出租方进行房产交接,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出租标的的实际状态及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的欠缴情况,在合同签署日期(含当天)之前欠缴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合同签署之日后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场地交付:按场地现状交付,出租方不做改造。 7.转租限制: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该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分租、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承租方。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允许联合承租。 |
|||
| 保证金设定 | ||||
| 保证金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7万元人民币
|
|||
| 交纳时间 |
信息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银行转账
|
|
| 保证金转租设置 |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
|
|||
| 处置方式 |
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待沈交所收到租赁合同,出具交易凭证后,将该保证金转为交易服务费,多退少补。
2、如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未按出租底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接受出租公告条件及要求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直接承租;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承租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承租方的出价低于出租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承租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 (6)意向承租方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承租方成为最终承租方的,其保证金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
| 挂牌信息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出租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延展,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 |
协议转让(意向承租方按公告出租条件直接协议承租)
|
|||
| 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
|
|||
| 起始价(元) |
800000
|
加价幅度(元) |
5000
|
| 限时报价周期(秒) |
120
|
||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2026-10-14 15:03:46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2026-10-29 10:20:00
|
| 项目附件材料 |
房****工业园).docx 现场踏勘确认书.doc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