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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名称:****2026年度法律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
| 项目名称:****2026年度法律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
****2026年度法律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变更
****2026年度法律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补遗公告1号
(项目编号:****)
各潜在供应商:
针对本项目补充下列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国律师法》《****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相关规定,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
2.供应商(法律服务机构)在询比采购、履约全过程,应当全面自查,凡供应商/其所属律所、投标团队律师目前正在代理与采购****公司)存在对抗性诉讼、仲裁案件对方当事人的,属于重大利益冲突,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已经中标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3.本条款所称利益冲突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供应商/经办律师正在代****公司在其他诉讼、仲裁案件中的对方当事人;
(2)供应商、投标经办律师、近亲属与采购人项目负责人、采购评审人员存在利害关系;
(3)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存在股权、人员、管理关联,存在串通投标风险;
(4)其他依据《律师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构成法定利益冲突、应当回避的情形。
4.如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
(1)投标阶段:否决投标;
(2)中标后:取消中标、解除服务合同;
(3)同时供应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诉讼费、律师费、赔偿款等)。
5.履约期间,如果新发生利益冲突事件,供应商必须立即书面告知采购人,并主动回避、更换服务团队,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继续提供法律服务。
6.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申报的利益冲突情况进行复核核查,发现隐瞒情形,直接适用本条追责。
询比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