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洮南市风电耦合生物质绿色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新能源建设项目光伏部分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白环审字〔2026〕124号)

审批
吉林-白城-洮南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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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2026-10-14
****关于《**市风电耦合生物质绿色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新能源建设项目光伏部分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司:

你公司委托****编制的《**市风电耦合生物质绿色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新能源建设项目光伏部分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其审批申请收悉。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组现场审查及复核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项目位于**市**市**街道安乐村,四周均为荒草地,距离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西南侧约178m处和东南侧约276m处的安乐村村民。本项目直流侧组件实际安装容量20.15065MWp,交流侧容量16.8MW,分为6个方阵,1800kW方阵1个,配置6台300kW组串式逆变器;3000kW方阵5个,各配置10台300kW组串式逆变器。共1069个组串,每个光伏组串由26块N型725Wp电池组件组成。共56台300kW逆变器,采用固定支架,组件倾角42度,前后排间距17.65m,本光伏项目以“自发自用”模式为主,余电按发电量的20%比例上网。拟建项目总投资为4971.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5万元,占总投资1.51%。
二、根据该《报告表》的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在全面落实该《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的情况下,我局原则同意该《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移动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施工废水采用临时沉淀处理后回用或浇洒路面。施工场区设置标志牌、定期洒水降尘、定期清洁,物料、暂存表土加苫布遮盖。施工场地、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合理布局,选择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维护保养。选用尾气达标设备,燃油采用标号高、污染物排放量小的清洁柴油,经常更换清洗柴油发电机组的滤清器,经处理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常维护和保养;尽量远离居民、住宅;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经处理应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施工区设置职工生活垃圾桶,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中的废****回收站、其他不能利用部****填埋场处置。临时占地在施工期结束后,尽量做到边恢复。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拆除临时建筑物,清理**整场地,对裸露的地面采用撒播原地带性植被的方式进行恢复。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时期的太阳能板****发电厂区植被恢复的绿化用水。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油浸式太阳****电站运行后,经隔声、减震及距离衰减后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为废光伏电池板、废变压器油。废光伏板暂存在总降站内,定期由太阳能电池板厂家回收处理;本项目变压器每年检修,每5年更换1次变压器油,废变压****电站的危废暂存间内,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危废暂存间应密闭,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措施。本项目设置1个5m3事故油池,底部和池壁设置防渗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防渗层渗透系数应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K≤10-7cm/s,人工防渗层材料厚度不小于2mm。
(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教育,做到自觉保护自然**,不乱砍滥伐和破坏植被;运营期堆场进行植被恢复,植被宜选用当地牧草。根据区域光照情况,调整光伏面板的入射角度。服务期满后采用因地制宜的植被恢复方式进行生态补偿,保证项目区域内植被数量及种类不会减少。根据该地区的生态特征,选用本土品种。
四、请你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该《报告表》及本批复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工作。该工程建成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应按照《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规定,于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成后分阶段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请你单位接到此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至********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分局负责“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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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4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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