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改社〔2026〕108号
关于****基地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
你所报来的《关于申请批复****基地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和******公司编制的该项目建议书等资料收悉。****财政局出具了资金来源审核建议、****社会保障局出具了行业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当前**县经开区虽已形成智能制造、电子信息、循环经济等主导产业,但在产业升级过程中,“创新能力不足”“人才供给短缺”“成果转化不畅”三大痛点日益凸显,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核心瓶颈,而项目建设是直接破解这些痛点的唯一路径。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基地项目,项目编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经开区湘商产业园。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社区,占地面积35583.6平方米合(53.35亩),建筑总占地面积1095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2464平方米,**4栋5层实训楼40000平方米(含职业技能实训室、****教研室、****教研室、综合学习区及购置实训设备等),1栋6层服务用房5700平方米及给排水、电气、消防等配套设施建设。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8710万元。本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发行专项债券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六、有关要求
1.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规划选址、用地预审、节能审查等手续,完善相关支撑材料后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2. 严禁以项目建议书批复代替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严禁未批先建。
3. 做好资金筹措方案,严控建设成本,杜绝超概算建设,落实建设项目各项管控要求。
七、项目建设相关情况公示
根据相关规定,发改局批准项目建议书之后,要求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项目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本批复内容,公示期为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延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建设有异议、意见或建议的,可通过来电、****发改局实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署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公示期内征集的主要意见和建议将及时送项目单位作为编制和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参考。
联系单位:****改革局
联系邮箱:****@163.com
联系电话:153****1555
联 系 人:罗曦
****改革局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