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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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 国家级****新区中央商务区沿江片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工程监理澄清修改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6-10-14 15:15】
澄清修改公告
****中心) 国家级****新区中央商务区沿江片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工程监理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
| 项目名称: |
国家级****新区中央商务区沿江片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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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10月14日 16: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格要求第4条“4、项目总监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符合并提供承诺书):(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修改为:“4、项目总监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符合并提供承诺书):(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4****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招标代理费”修改为:“10.7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以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的37.208%收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代为支付。”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标书代写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 09:20 未改变。 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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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路189号万得大厦B座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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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门及电话:****管委会****交通局, 025-****9903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附件(1)
附件_638432492_403437892.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