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县(区)自然**和规划、****建设部门: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利企便民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民营经济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四可四新”改革,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目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充分**思想,坚决树立“项目为王”理念,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打通审批服务“最后一公里”,在持续落实“标准地”供应政策的基础上,创新审批机制,精简审批环节,提升服务效能,实现“拿地即开工”保障服务,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更加快捷、高效,为我市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实施范围
“拿地即开工”指对即将供地且有快速开工需求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前移审批服务的全过程审批模式。
全市范围内新供地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通过公开出让方式(含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或划拨方式(含城镇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可参照本通知办理。下列工程项目除外:
(一)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金属冶炼、生产及储存烟花爆竹、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且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等需要进行安全审查的建设项目或者技术难度特别复杂的项目。
(二)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
三、实施原则
(一)企业自愿原则。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以项目申请人自愿申请为前提。
(二)主动服务原则。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变部门“坐等”审批改为主动“靠前”服务,营造利于企业投资的营商环境。
(三)高效审批原则。在不突破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优化、简化、整合审批流程和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
四、工作流程
(一)供地前期阶段。属地政府在明确土地供应意向后,由自然**和规划部门预出具地块规划条件,由生态环境部门核实预供应土地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企业在项目签约及立项阶段,应当严格满足产业准入、用地指标、环境指标、能耗指标等相关管控要求。企业可自愿按需先行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评估、安全生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土地前期工作,同步进行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编制。
(二)供地管理阶段。自然**和规划部门对进入“拿地即开工”审批流程的项目,启动土地核查,组织开展勘测定界、地价评估工作,****人民政府审批。同步开放建设项目设计方案预审通道,由自然**和规划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预审等工作,并开展公示。
(三)规划许可阶段。土地成交后,通过预审的设计方案可直接转为正式审批依据,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四)施工许可阶段。设计方案通过预审后,建设单位提前开展施工图设计和审查工作,****建设部门待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图审查备案后,现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同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净地”储备,属地政府应加快拟供应地块的拆迁扫尾、规划调整、管线迁改和公服配套设施建设等工作,及时形成一批“净地”储备,确保企业拿地后快速进场建设。
(二)加强土地推介,滚动发布土地“投资机会清单”,提前公开地块规划条件、区位优势、配套情况等核心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清晰预期和充足决策周期,引导企业提前介入、精准拿地。
(三)坚持服务提质,持续推行项目一对一服务机制,为每个项目确定服务专员,提供政策咨询、报建指导、问题协调专项服务,助力项目提速落地。
(四)自然**和规划、****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规划局、****建设局将加强跟踪督导,共同推动我市项目开工建设效率持续提升。
**** 攀****建设局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