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6-10-14
采购人(全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公务用车采购汽车产品销售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公务用车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2026)********0089-1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599700.00元(单价:99950.00)
合同金额大写:伍拾玖万玖仟柒佰元整(单价:玖万玖仟玖佰伍拾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车时间:2026年11月26日
交车地点:**远众店
交车方式:甲方到乙方的交车地点自运自提。
四、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购车预付款,在约定交车时间当日或之前付清[合同总价款]的尾款人民599700元。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其他合同文件。
六、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以及争议等均适用于中国法律,如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方式解决。
七、合同生效
双方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时生效,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5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代理公司执1份。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10月13日
九、合同主体
| 甲方:**** | 乙方:**** |
| 法定代表人:苏阳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唐燕梅 |
| 电话:138****9969 | 电话:186****4656 |
| 传真:/ | 传真:/ |
| 地址:**市鹤**迎丰街道迎丰中路 | 地址:**省**市鹤**城南街道南环**侧(宝马汽车4S店综合楼1栋101) |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市**支行 | |
| 帐号:595****51552 |
附件信息: